成交之先決條件 样本条款

成交之先決條件. 成交須待下列條件獲達成後方可作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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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附表一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 托管费 本理财产品的托管费计算方法如下: G=B×J÷365 G 为每日应计提的产品托管费 B 为前一日理财产品资产净值 J 为托管费率,本理财产品托管费率为 0.02%/年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收取。

  • 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 四 この契約に関し、受注者(法人にあっては、その役員又は使用人を含む の刑法(明治40年法律第45号)第96条の6又は独占禁止法第89条第1項若しくは第95条第1項第1号に規定する刑が確定したとき。

  • 其他约定 1、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内,中国和理财产品涉及的外币发行国(地区)、投资市场所在国(地区)的法定节假日、理财产品规定的节假日及周六和周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如本协议项下相关日期为非银行工作日,则应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乐市北京路支行

  • 人力资源部 负责拟定全公司人力资源的规划、策略、政策及制度,管理员工考核和薪酬, 维持良好的员工关系,组织员工培训及发展,为各部门提供人力资源管理的行政支持服务;指导并协助附属公司建立市场化、规范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对附属公司在岗位编制、费用配置、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进行审核与监督。

  • 收购目的 国安集团曾系国内规模领先的实业类集团企业,长期以来发展形成了可观的业务与资产规模,以及较高的企业与品牌知名度。近年受内外部因素影响,国安集团及其下属部分企业面临经营困难、资不抵债等问题,国安集团被法院裁定与其六家主要子公司一并进入司法重整程序。 中信集团此次计划以重整投资人身份参与国安集团司法重整,积极履行央企责任担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化解国安集团债务危机,最大限度保护国安集团经营价值;为重整后国安集团注入重要资源,协助国安集团尽快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维护全体债权人等各方权益。 同时,参与国安集团司法重整,也有利于中信集团将国安集团下属上市公司融入“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五五三”发展战略,在先进材料、新消费、新型城镇化三大板块形成有力协同,提升上市公司股权价值,进一步回馈资本市场中小股东、保障债权人利益。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目前未制定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中信国安之股份的详细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收购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 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