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服务费 样本条款

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成交服务费. 31.1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2.
成交服务费. 25.1 成交服务费详见第二章
成交服务费. 37.1 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成交服务费. (1) 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534 号)执行。
成交服务费. 本次采购,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为成交单位提供免费服务。
成交服务费. 32.1 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的收费基准价格的 100%向成交人计取代理服务费,取费基数为项目预算价(每包预算价),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成交服务费. 1、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成交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 29.1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有关规定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单独开列而应计入磋商价。
成交服务费. 30.1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缴纳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