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指标要求说明 样本条款

技术指标要求说明. (1)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技术指标应符合本采购需求技术指标要求,并且逐一响应。如果供应商不能响应某项技术指标,供应商应在技术指标偏离表中说明偏离情况;如果供应商不提供技术指标偏离表说明偏离情况,则认为供应商承诺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本采购需求文件技术要求。 (2) 由于机房改造不能够满足技术指标要求,无法提供优质机房环境,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并免费予以解决,如果因此而导致延误机房交付,将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3) 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4) 本技术指标要求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及要求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5) 供应商在报价时逐一列出产品在满足本需求书技术指标要求下,所需进行的机房改造详细说明及其报价,否则将被视为免费提供。 (6) ★供应商在投标阶段应列明投标机房资源所使用的核心基础设施品牌,包括但不限于 变压器、配电柜、UPS 机组、柴油发电机组、机房精密空调及空调冷水机组等重要设备。 (7) ★供应商应提供设计说明、施工方案、竣工图纸、和验收报告等材料证明机房建设水平对技术需求的满足情况,并列出对应技术需求书各项要求的证明依据具体出处。 (8) ★供应商应出具与网络服务运营商共同签订的证明,以证明关于供应商提供的机房满足距离北京德胜数据中心机房的线路路由距离小于 50 公里光纤距离,或满足机房资源到北京德胜数据中心的网络传输延时不大于 3ms。 (9) ★技术要求指标重要性分为必须满足指标和建议满足指标,必须满足指标前标有“★”,除要求承诺书的条目外,标有“★”标记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指标前标有“#”标记,代表重要指标,建议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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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 发商) 制造商企 业类型 节能 产品 环保标志 产品 认证证书 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修订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意见,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重组报告书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 保险费 投保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 特别说明 1、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 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其他说明 供应商对投标报价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将说明材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 综合说明 36.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的询问、质疑及投诉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的相关规定。 36.2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或质疑,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 36.3 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6.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其他情况说明 后续公司将根据本协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报价说明 本项目价格包括设备费及相关服务费。

  • 参数说明 字段 名称 格式 参数说明 1 $PCAS10 字符串 消息 ID,语句头

  •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