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样本条款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14.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14.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补充投标文件。修改、补充文件的密封、装订、签署与盖章要求与 13.投标文件要求一致。

Related to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