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评审 (30 分) 可用性资产回报率 (18分 ) 样本条款

报价评审 (30 分) 可用性资产回报率 (18分 ). 1. 根据投标人所报可用性资产回报率报价,评标价=1+可用性资产回报率报价; 2. 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最低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3. 其他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依据以下公式计算: 可用性资产回报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8%×100。 注:投标人所投报可用性资产回报率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5年期以上LPR(本招标文件按5年期以上LPR为4.45%考虑),应提供投标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就本项目签订的低于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5年期以上LPR的长期贷款合同,或其自有资金证明(该自有资金应不包括 项目资本金中应由社会资本方缴纳的金额)。 年度运 年度运营成本(含税)控制数不高于9343.71万元(年度运维成本(含税)控制数不含项目结构性大修或设备重置、更新引起的大修(因工程质量造成的大修、重置和更新应由项目公司承担) 、地下净水厂膜更换的费用。) 1. 根据投标人所报年度运维成本报价,评标价=年度运维成本报价; 2. 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最低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满分; 3. 其他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依据以下公式计算: 年度运维成本上限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100 营成本 (含税 )控制 数(3分 ) 根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资产负债率情况进行评分: 资产负债率 70%以下(含),得 4 分; 资产负 资产负债率 70%-75%(含),得 2 分; 债率(4 资产负债率 75%-80%(含),得 1 分; 分) 资产负债率高于 80%,0 分; 注:以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评审依据。因企业成立年限的原因无法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的,可提供资产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或净资产审计专项报告。 根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责任方的获奖荣誉进行评分。近五年所承建项目获得过国家级 2 商务评审 (35分) 获奖荣誉(6分 ) 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满分3分。证明材料: (1)“近五年”: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的上述奖项不重复计分; (4)证明材料能清晰反映和体现上述评审指标,未提供完全或不清晰可辨认或经评审认定无法判定其响应评审因素要求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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