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会. 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供应商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答疑会后,采购人按本章 2.4 款规定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
答疑会. 如有)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答疑会. 6.1 在“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前,投标人可以通过“前附表”明确的方式和途径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关于招标文件、提供资料及项目现场踏勘中存在的影响本次投标的疑点问题。
6.2 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召开答疑会,答疑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问题。
6.3 各投标人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提出书面问题,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对收到的书面问题作统一解答,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也可以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与补充。澄清、修改与补充的招标补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各方起约束作用,其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公告,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工作区,各投标人应主动获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责任。
答疑会. 采购人召开答疑会的,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答疑会. 1.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
1.8.2 答疑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2.2款规定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
1.8.3 供应商自身原因不参与答疑会的,不得就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提出质疑。
答疑会. 1.7.1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7.2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澄清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7.3 答疑会后,采购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澄清内容,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公开发布,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答疑会. 本项目是否召开答疑会:
答疑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参加答疑会。
答疑会. 13.1 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答疑会. 6.1 在“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前,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关于招标文件中存在的影响本次投标的疑点问题至招标代理机构。
6.2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召开答疑会,答疑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问题。
6.3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在“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的各投标人提出的书面问题作统一解答,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各投标人应按时参加答疑会,答疑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放答疑文书(即招标补充文件),各投标人应主动领取,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