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事项概述 样本条款

担保事项概述. 2020 年 3 月 25 日,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0 年第 3 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名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东安县名城洁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名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科技”)就其控股 51%的东安县名城洁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安名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申请 8,000 万元贷款事宜提供 61%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最高为人民币 4,880 万元,并由东安名城的另两家股东广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洁环境”)和广东美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东美保”)对名城科技超比例担保部分提供反担保。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广东名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东安县名城洁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近日名城科技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最高为 4,880 万元。期限为担保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融资合同尚未签署,东安名城将继续推进与中国银行永州分行签署融资合同事宜。 近日广东美保及广洁环境签署《反担保保证书》,广洁环境和广东美保对名城科技超比例担保部分提供反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事项概述. 2020 年 7 月 3 日,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0 年第 6 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为中通京西水务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其间接持有 92%股权的中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环境”)的全资子公司中通京西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西水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头沟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4,895 万元的贷款,由公司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京西水务追加项目收费权质押。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重新审议为中通京西水务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通京西水务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2020年7月22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头沟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北京门头沟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0年门头(保)字0000号 ),公司为京西水务与工商银行北京门头沟支行基于已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2020年(门头)字 00000号)所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保证合同》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事项概述. (一) 公司对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 (二) 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肉牛项目合作对象融资需求,为公司肉牛业务提供纯种架子牛回购来源,确保公司肉牛战略有效实施,2015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 2015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合作对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海尔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在叁亿元人民币交易额度内,由公司为购买公司(含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生物资产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设备和资产的合作对象向海尔租赁提供总额不超过叁仟万元的资金担保支付保障,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发布的《公司关于对合作对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 2015 年 7 月 8 日,公司与海尔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截止目前,海尔租赁已向购买公司生物资产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设备和资产的合作对象提供融资租赁服务额度 10,267.51 万元人民币,剩余服务额度为 19,732.49 万元。经公司与海尔租赁协商一致,拟延长合作协议有效期。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海尔租赁签订《补充协议》,同意公司将合作期限延长一年。公司将在董事会批准该事项后与海尔租赁签署《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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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 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保密责任,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 其他说明事项 若出现供应商因在投标客户端中对应答点标记错误,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进行正常查阅而否决供应商投标的情况发生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 其他补充说明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 貸与品等) 発注者が受注者に貸与し、又は支給する調査機械器具、図面その他業務に必要な物品等(以下「貸与品等」という。)の品名、数量、品質、規格又は性能、引渡場所及び引渡時期は、設計図書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

  • 股份发行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 联系事项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2 年 11 月 23 日 08:30:0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11 月 29 日 17:30:00 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13 日 09:00:00 采购人:中山大学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 135 号采购人联系人:李老师 采购人联系电话:020-00000000 转 807 采购人传真:020-84115092采购人邮编:510275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 000 号科学院大院 0 号楼东座 0 楼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黎颖欣、陈蔚、邹守遵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00-00000000、87688049、87683919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7685201 采购代理机构邮编:510070 投标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列入失信记录,并视情节情况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 1. 从开标之日起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 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 4. 投标人在采购或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拖延签订、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按采购人要求做履约准备); 5.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 投标人放弃投标,未在开标时间前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的中山大学投标书编制软件中操作撤标的; 7.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围标的情况; 8. 法律、法规或本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22 日

  • 其他事项的约定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