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情况概述 样本条款
担保情况概述. 因企业发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本公司与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签订
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继续开展合作,合作期限为自2024年9月20日起一年。为确保上述协议的履行,公司为天天基金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担保天天基金按时足额清偿其在相关合作协议项下将产生的全部债务,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合计为9.00亿元。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天天基金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024年9月19日,上述担保相关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完成签署。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情况概述.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聆达股份、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利息收购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为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成功收购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格尔木神光)的全部股权后,相应承接其原股东对格尔木神光的担保义务,继续履行原股东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公司为格尔木神光提供总额度为5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053、2014-058)。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经营发展需要及优化融资结构考虑,格尔木神光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终止总额度为50,000.00万元的担保贷款业务,并拟与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中核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及保理融资业务,格尔木神光拟将其部分自有光伏发电设备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向中核租赁融资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格尔木神光拟通过出让部分应收账款和应收国补款向中核租赁融资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本次融资合计不超过33,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提供持有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的100%股权质押及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售后回租融资及保理融资协议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格尔木神光开展的售后回租融资和保理融资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3,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公司与中核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润泰供应链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由于润泰供应链银行贷款已全部逾期,公司已被相关金融机构起诉,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开发的“茂业豪园”项目,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宏济新路618号(即“九眼桥项目”)。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0年6月18日发布的《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成公积金〔2020〕26 号)的要求,办理公积金贷款合作项目的开发企业应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办妥正式抵押登记且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取 得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之日止。 为了加快“茂业豪园”项目的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公司拟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成都公积金中心”)签署《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项目合作协议》,同意该项目的购房客户中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客户用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除首付款外的剩余购房款,并且同意为购房客户的公积金贷款提 供不可撤销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此次提供的担保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的具体内容由各方就单笔公积金贷款签订的主合同进行约定。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办妥正式抵押登记且指定经办银行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之日止。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贷款人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公告费、邮寄费、送达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020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项目合作协议>暨为购房客户公积金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同意为“茂业豪园”项目的购房客户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阶段性担保。
担保情况概述.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因业务发展需要,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成都分行”)开展合作,合作协议有效期一年。公司就上述合作事项为天天基金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不超过10.00亿元,保证期间自协议确定的每笔垫支款项还款时间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2023年1月17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完成签署。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情况概述. 2022 年 5 月 18 日,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浙江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传化物流为浙江传化公路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公路港”)与国开行浙江分行签署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 30,000 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传化物流已履行了审议程序,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传化智联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拟将标的公司股权中的 35%的股权(即 12.25%)质押给丰元股份,用于担保上述订金还款义务构成对外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被担保人青海聚之源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参股公司,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故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子公司金帝精密技术(美洲)股份有限公司、Mattesco Mexico X.X.xx X.X.和迈德工科汽车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与客户签署日常购销合同, 公司拟为金帝精密技术(美洲)股份有限公司、Mattesco Mexico X.X.xx X.X.和迈德工科汽车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与客户签署的日常购销合同的产品销售业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履约类担保,担保总额度在上述公司内可调剂使用,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 10 月 27 日,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2020 年 12 月 8 日,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霍州)与公司签订关于霍州煤电集团河津腾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腾晖煤业”)之《股权转让协议》,并于当月 29 日签署股权转让交割确认书,公司收购腾晖煤业 51%股权,腾晖煤业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在收购腾晖煤业 51%股权前,山焦霍州为腾辉煤业对焦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租赁”)的 45,000 万元融资租赁贷款 提供了保证担保。具体要素为:主债权金额 45000 万元,期限三年,利率 5.27%,手续费为融资额的 0.9%,保证金为融资额的 6%,贷款本金及利息 48766.95 万元,按等额本金后付方式支付租金,山焦霍 州按照持股比例 51%对该笔融资提供担保,对方股东按持股比例 49%提供担保。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资产交割后,将解除山焦霍州对腾辉煤业的担保,由公司按持有腾辉煤业股权比例×融资租赁贷款余额为限为腾辉煤业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详见公司公告 2020-067)。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山焦霍州对腾晖煤业融资租赁的担保解除,由公司按持股比例 51%为腾晖煤业担保,对方股东继续提供 49%的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腾晖煤业已偿还本金 11250 万元,剩余金 额 33750 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 51%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金额 17212.5万元。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