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情况概述. 因企业发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本公司与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签订
担保情况概述.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附条件信托受益权远期收购合同的议案》。鉴于公司子公司北京赛诺水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赛诺水务”)拟向天津滨海新区青沅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青沅股份”)提供设备供应和技术服务,因合作客户青沅股份的融资需求,要通过设立信托计划方式予以贷款。 青沅股份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国民信托”)拟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国民信托与委托人华融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融创新”)拟签订《信托合同》,通过国民信托设立的“国民信托·金赢 2 号事务管理单一资金信托”,将委托人华融创新交付的信托资金以贷款人国民信托的名义向借款人青沅股份发放资金信托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 4 亿元,分 4 期发放,各期预计存续期限为 4 年。 为保证交易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拟与青沅股份的信托贷款出资方华融创新签订《信托受益权远期收购合同》,当青沅股份未能在信托计划期限内如期清偿到期信托贷款本息时,公司承诺受让信托计划项下华融创新全部信托受益权。 上述附条件的远期收购属于实质意义上的担保行为,担保主债权金额 4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笔对外担保数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情况概述.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因业务发展需要,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长沙分行”)继续开展合作,相关合作期限自签署日至2023年9月15日。为确保上述协议的履行,公司为天天基金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合计为20.00亿元。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合作协议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2022年9月26日,《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已完成签署。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润泰供应链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由于润泰供应链银行贷款已全部逾期,公司已被相关金融机构起诉,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开发的“茂业豪园”项目,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宏济新路618号(即“九眼桥项目”)。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0年6月18日发布的《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成公积金〔2020〕26 号)的要求,办理公积金贷款合作项目的开发企业应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办妥正式抵押登记且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取 得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之日止。 为了加快“茂业豪园”项目的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公司拟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成都公积金中心”)签署《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项目合作协议》,同意该项目的购房客户中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客户用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除首付款外的剩余购房款,并且同意为购房客户的公积金贷款提 供不可撤销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此次提供的担保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的具体内容由各方就单笔公积金贷款签订的主合同进行约定。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办妥正式抵押登记且指定经办银行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之日止。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贷款人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公告费、邮寄费、送达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020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项目合作协议>暨为购房客户公积金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同意为“茂业豪园”项目的购房客户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阶段性担保。
担保情况概述. 2022 年 5 月 18 日,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浙江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传化物流为浙江传化公路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公路港”)与国开行浙江分行签署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 30,000 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传化物流已履行了审议程序,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传化智联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情况概述.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因业务发展需要,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徐汇支行”)开展合作,合作协议有效期一年。公司就上述合作事项为天天基金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最高责任限额为10.00亿元,保证期间至主合同项下透支额度有效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止。2024年3月20日,相关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完成签署。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情况概述. 1、 本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2019 年 11 月 13 日分别召开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二〇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内江鹏翔为天津风神、天津名濠向日产金融分别申请 10,000 万元、9,000 万元融资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2019 年 11 月 14日披露的《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61 号)、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4 号)、 《二〇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68 号)。
2、 2019 年 12 月,内江鹏翔与日产金融签署了《保证合同》,内江鹏 翔为天津风神、天津名濠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 10,000 万元、9,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天津风神、天津名濠与日产金融签署的《汽车贷款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汽车贷款协议》(包括其任何补充、修改、延期和续展,以下统称“《汽车贷款协议》”)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74号)。
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工作效率,有计划地开展融资工作,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额度,在需要提供担保时,由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在以下额度内做出决定并签署担保协议文件。 本次审议的融资担保总额度预计为人民币 7,650,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353,855.38 万元的 228.10%,其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 7,155,000.00 万元(包 含对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预留担保总计不超过 600,000.00 万元),为养殖场
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林洋新能源和山东林洋拟分别与青岛鼎盛世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鼎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林洋新能源将其持有的扬中阜润 100%股权转让给青岛鼎盛,山东林洋将其持有的潍坊创能 100%股权转让给青岛鼎盛。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保障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林洋新能源和山东林洋拟分别与青岛鼎盛签订关于标的公司股权质押的补充协议书,林洋新能源以其持有的扬中阜润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山东林洋以其持有的潍坊创能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提供股权质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