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账目. 不论是否有理由,我们可以自行决定拒绝任何账目。在不限制上述规定的情况下,任何账目如不符合本文及ACH自动转账规则中订明的要求以及我们可能不定期订立之任何其他标准、指引或程序,或所包含的有效账目日期处于我们收到该账目当日后超过三十(30)个日历日,我们可以拒绝该等账目。您同意,假如我们在自行决定下选择处理因任何原因而被拒绝的文件或文件账目时,则对于日后可被拒绝的文件或文件账目,此行动不会导致我们放弃拒绝该等文件或文件账目的权利。假如通过ACH自动转账营运商处理,则根据ACH自动转账规则,我们有权以任何理由拒绝On-Us账目。 我们亦有权拒绝在我们认为合理判断下可能违反适用法律,或可能使我们遭受不可接受风险的任何账目或文件。我们将在银行营业日不迟于营业结束时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您在我们自行决定下对此账目或文件的拒绝安排,否则我们会将此账目或文件传送予ACH自动转账营运商,或如为On-Us账目,则不迟于有效账目日期。拒绝通知一经发出,即为生效。对于本文订明有关账目或文件的任何拒绝安排,或此通知未能在本文订明的时间前发出,我们将不会对您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