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 費 及 開 支 样本条款

收 費 及 開 支. 8 與 衍 生 工 具 有 關 的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程 序 概 覽 9 每 單 位 資 產 淨 值 的 提 供 11 報 告 及 賬 目 11 香 港 的 稅 務 11 經 合 組 織 共 同 匯 報 標 準 11 《 海 外 賬 戶 稅 收 合 規 法 案 》 (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12 主 要 投 資 者 資 料 文 件 12 備 查 文 件 12 其 他 資 料 12 本香港說明文件(「香港說明文件」)補充霸菱環球傘子基金(「單位信託基金」)日期為2018年12月28日的基金章程(經不時補充)(「基金章程」),構成基金章程的一部份並應與基金章程一併閱讀。除非本香港說明文件另有指明,否則基金章程中界定的詞彙於本香港說明文件中具有相同涵義,文義另有所指則作別論。 名列基金章程「基金經理之董事」標題下Baring International Fund Managers (Ireland) Limited(「基金經理」)的董事願對基金章程、香港說明文件及相關基金的產品資料概覽(「產品資料概覽」)所載資料負責。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審慎步驟查證後)所深知及確信,基金章程、本香港說明文件及產品資料概覽所載資料與事實相符,且並無遺漏任何可能影響有關資料含義的事宜。董事願就此承擔責任。 霸菱環球傘子基金乃根據由Baring International Fund Managers (Ireland) Limited作為基金經理及Northern Trust Fiduciary Services (Ireland) Limited作為保管人之間訂定的日期為1993年6月21日的信託契據(經日期為2016年3月30日的信託契據修訂及重申(可能會不時作出補充)) 成立。 霸菱環球傘子基金及下文標題為「於香港提供的基金」一節所載的基金已獲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04條認可,並可於香港向公眾銷售。證監會的認可並非對某計劃的推薦或認許,亦非對某計劃的商業利益或其表現作出保證,更不意指該計劃適合所有投資者,或認許該計劃適合任何特定投資者或任何類別投資者。 警告:就基金章程所載基金而言,只有下列基金獲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04條認可,因此可向香港公眾發售:  霸菱東歐基金  霸菱全球綜合債券基金*  霸菱環球領先基金  霸菱環球資源基金  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 *本基金於2015年4月27日終止。本基金已停止接受進一步認購,並將於適當時候向中央銀行及證監會申請撤銷認可。本基金及本基金的所有單位類別不再向香港公眾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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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金账目的核对 资金账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日核实,账实相符。

  • 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依照理财产品文件约定获取投资收益,在约定的投资期内,投资本金不另计存款利息。

  •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 双方权利义务 (一)投资者权利与义务

  •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 合同标的情况 1、标的名称:原生多晶硅。

  • 支払限度額 1事故かつ保険期間中につき1,000万円 免責金額 な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