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访问和转移;终止;担任处理方的机构. 若法律规定,Apple 将确保任何国际个人数据仅传输到依据相关适用法律,如 GDPR 第 46 条和第 47 条 (如标准数据保护条款) 所述确保采取适当保护、已提供妥当安全保障或者遵守 GDPR 的第 49 条中的克减条款的国家或地区。此类安全保障可能包括 Apple 签署的《示范合同条款》,或你同意 在 司 法 管 辖 区 有 要 求 时 签 署 的 其 他 数 据 传 输 协 议 , 如 Apple 在 xxxxx://xxx.xxxxx.xxx/legal/enterprise/datatransfer/ 中签署的数据传输协议。 Apple 在亚太经济 合作组织 (APEC) 参与国家/地区内收集的个人数据的国家/地区间传输活动遵守适用于个人数据传 输的 APEC 跨境隐私规则 (CBPR) 体系 (xxxx://xxxxx.xxx/) 和数据处理者隐私识别 (PRP) 体系 (xxxx://xxxxx.xxx/)。如果你对我们的 APEC CBPR 或 PRP 认证有任何疑虑或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的第三方争议解决机构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watchdog/request)。 对于你存储或转移 到 Apple 系统以外的数据,Apple 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本协议出于任何原因终止,Apple 将在合 理时间范围内以安全方式销毁由 Apple 存储的与你使用本服务有关的个人数据,除非是为了预防欺 诈或是法律另有要求。如果贵机构以获准实体数据处理方的身份签署本协议,则贵机构在此陈述并 保证,贵机构代表其本身签署本协议,并且,就本协议的规定而言,贵机构代表此类获准实体签署 本协议。 贵机构在此陈述,贵机构已取得此类获准实体的相应许可,可代表此类实体签署本协议, 并将 Apple 用作子处理方,如果此类获准实体针对本协议提出任何索赔,则贵机构应就此对 Apple承担相应责任。Apple 不得以构成“销售”或“共享”(具体条款定义见 CCPA 或其他数据保护法中的任何类似概念) 的方式披露任何个人数据,也不得参与构成“销售”或“共享”个人数据、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数据处理活动。
数据访问和转移;终止;担任处理方的机构. 若法律规定,Apple 将确保任何国际个⼈数据仅传输到依据相关适⽤法律,如 GDPR 第 46 条和第 47 条 (如标准数据保护条款) 所述确保采取适当保护、已提供妥当安全保障或者遵守 GDPR 的第 49 条中的克减条款的国家或地区。此类安全保障可能包括 Apple 签署的《示范合同条款》,或你同意在司法管辖区有要求时签署的其他数据传输协议,如 Apple 在 xxxxx://xxx.xxxxx.xxx/legal/enterprise/datatransfer/ 中签署的数据传输协议。 Apple 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APEC) 参与国家/地区内收集的个⼈数据的国家/地区间传输活动遵守适⽤于个⼈数据传输的 APEC 跨境隐私规则 (CBPR) 体系和处理器隐私识别 (PRP) 体系。 如果你对我们的 APEC CBPR 或 PRP 认证有任何疑虑或问题,可以联系我们的第三⽅争议解决机构。对于你存储或转移到 Apple 系统以外的数据,Apple 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本协议出于任何原因终⽌,Apple 将在合理时间范围内以安全⽅式销毁由 Apple 存储的与你使⽤本服务有关的个⼈数据,除⾮是为了预防欺诈或是法律另有要求。如果贵机构以获准实体数据处理⽅的身份签署本协议,则贵机构在此陈述并保证,贵机构代表其本身签署本协议,并且,就本协议的规定⽽⾔,贵机构代表此类获准实体 签署本协议。 贵机构在此陈述,贵机构已取得此类获准实体的相应许可,可代表此类实体签署本协议,并将 Apple ⽤作⼦处理⽅,如果此类获准实体针对本协议提出任何索赔,则贵机构应就此对 Apple 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