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访问和转移;终止;担任处理方的机构 样本条款

数据访问和转移;终止;担任处理方的机构. 若法律规定,Apple 将确保任何国际个人数据仅传输到依据相关适用法律,如 GDPR 第 46 条和第 47 条 (如标准数据保护条款) 所述确保采取适当保护、已提供妥当安全保障或者遵守 GDPR 的第 49 条中的克减条款的国家或地区。此类安全保障可能包括 Apple 签署的《示范合同条款》,或你同意 在 司 法 管 辖 区 有 要 求 时 签 署 的 其 他 数 据 传 输 协 议 , 如 Apple 在 xxxxx://xxx.xxxxx.xxx/legal/enterprise/datatransfer/ 中签署的数据传输协议。 Apple 在亚太经济 合作组织 (APEC) 参与国家/地区内收集的个人数据的国家/地区间传输活动遵守适用于个人数据传 输的 APEC 跨境隐私规则 (CBPR) 体系 (xxxx://xxxxx.xxx/) 和数据处理者隐私识别 (PRP) 体系 (xxxx://xxxxx.xxx/)。如果你对我们的 APEC CBPR 或 PRP 认证有任何疑虑或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的第三方争议解决机构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watchdog/request)。 对于你存储或转移 到 Apple 系统以外的数据,Apple 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本协议出于任何原因终止,Apple 将在合 理时间范围内以安全方式销毁由 Apple 存储的与你使用本服务有关的个人数据,除非是为了预防欺 诈或是法律另有要求。如果贵机构以获准实体数据处理方的身份签署本协议,则贵机构在此陈述并 保证,贵机构代表其本身签署本协议,并且,就本协议的规定而言,贵机构代表此类获准实体签署 本协议。 贵机构在此陈述,贵机构已取得此类获准实体的相应许可,可代表此类实体签署本协议, 并将 Apple 用作子处理方,如果此类获准实体针对本协议提出任何索赔,则贵机构应就此对 Apple承担相应责任。Apple 不得以构成“销售”或“共享”(具体条款定义见 CCPA 或其他数据保护法中的任何类似概念) 的方式披露任何个人数据,也不得参与构成“销售”或“共享”个人数据、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数据处理活动。
数据访问和转移;终止;担任处理方的机构. 若法律规定,Apple 将确保任何国际个⼈数据仅传输到依据相关适⽤法律,如 GDPR 第 46 条和第 47 条 (如标准数据保护条款) 所述确保采取适当保护、已提供妥当安全保障或者遵守 GDPR 的第 49 条中的克减条款的国家或地区。此类安全保障可能包括 Apple 签署的《示范合同条款》,或你同意在司法管辖区有要求时签署的其他数据传输协议,如 Apple 在 xxxxx://xxx.xxxxx.xxx/legal/enterprise/datatransfer/ 中签署的数据传输协议。 Apple 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APEC) 参与国家/地区内收集的个⼈数据的国家/地区间传输活动遵守适⽤于个⼈数据传输的 APEC 跨境隐私规则 (CBPR) 体系和处理器隐私识别 (PRP) 体系。 如果你对我们的 APEC CBPR 或 PRP 认证有任何疑虑或问题,可以联系我们的第三⽅争议解决机构。对于你存储或转移到 Apple 系统以外的数据,Apple 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本协议出于任何原因终⽌,Apple 将在合理时间范围内以安全⽅式销毁由 Apple 存储的与你使⽤本服务有关的个⼈数据,除⾮是为了预防欺诈或是法律另有要求。如果贵机构以获准实体数据处理⽅的身份签署本协议,则贵机构在此陈述并保证,贵机构代表其本身签署本协议,并且,就本协议的规定⽽⾔,贵机构代表此类获准实体 签署本协议。 贵机构在此陈述,贵机构已取得此类获准实体的相应许可,可代表此类实体签署本协议,并将 Apple ⽤作⼦处理⽅,如果此类获准实体针对本协议提出任何索赔,则贵机构应就此对 Apple 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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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估值原则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 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