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租赁集体土地使用权 样本条款

新增租赁集体土地使用权. 2016年11月15日,发行人与凉城县六苏木镇大圪楞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 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六苏木镇大圪楞村民委员会下属集体经济组织六苏木西村将其合法所有的位于六苏木西村的约295亩土地的土地经营权租赁给发行人,用于农业的种植生产经营(含草坪、苗木、花卉、农作物种植和苗圃经营等),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17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租赁费为14,750元/年(因六苏木镇大圪楞村民委员会无银行账户,双方约定租金由凉城县六苏木镇人民政府代收)。上述《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由凉城县六苏木镇人民政府作为见证方加盖了公章。 2016年11月15日,凉城县六苏木镇人民政府出具《花名册证明书》及村民花名册,载明发行人承租的土地经营权所涉土地为六苏木乡(镇)大圪楞村下属六苏木西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六苏木西村共有村民213人。 就上述发行人承租集体土地经营权的事宜,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六苏木西村的村民签署了《征求意见表》,同意将六苏木西村集体所有的295亩土地出租给发行人用于农业的种植生产经营(含草坪、苗木、花卉种植和苗圃经营等)。 2016年11月15日,凉城县国土资源局出具《证明函》,证明面积为295亩的地块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六苏木乡大圪楞行政村六苏木西村(六西村)的集体土地。经实地勘查,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结果,土地利用现状图显示该地块为天然牧草地(非基本农田)。 2016年11月15日,凉城县畜牧业局作为凉城县辖区内的草原主管部门出具 《证明函》,证明面积为295亩的土地为农业村庄旁边草地,不属于具有草原生态功能和适用于畜牧业生产的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亦不属于基本草原。 2016年11月15日,凉城县人民政府出具《证明函》,同意六苏木西村将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发行人,用于农业种植生产经营(含草坪、苗木、花卉种植和苗圃经营),不改变土地原有用途。 (1) 发行人已与凉城县六苏木镇大圪楞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 (2) 凉城县国土资源局和凉城县畜牧业局已分别出具证明,证明上述土地性质 (3) 发行人承租上述土地经营权用于农业种植生产经营的事宜已经六苏木西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的同意; (4) 凉城县人民政府已出具《证明》,对发行人承租上述土地经营权用于农业种植生产经营的事宜予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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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資契約參考條款 相關規定及說明 同意外,乙方應於契約期間屆滿前取得所有權或其他權利,以移轉予甲方或其指定之第三人,不得因無償而拒絕資產移轉。

  • 株式の引受け <欄内の数値の訂正>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投资于高股息主题相关证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基金募集情况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7 年 8 月 28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验 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1.00 元计算,基金募集期共募集 512,823,476.78 份基金份额(其中包括利息转份额 106,378.48 份),有效认购户数为 6,062 户。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 10,002,700.27 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为 1.95%。

  • 企画競争 公募 太平工業株式会社

  • 条 前 条の契約保証人は,この契約から生ずる一切の債務を保証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権利義務の譲渡等)

  • 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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