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性策略.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等进行替代。
替代性策略. 当由于市场流动性不足或因法规规定等其他原因,导致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无法满足投资需求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外寻找其他债券构建替代组合,对指数进行跟踪复制。
替代性策略. 在因特殊情形导致基金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包括成份股替代策略在内的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特殊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法律法规的限制;
(2) 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
(3) 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长期停牌;
(4) 标的指数成份股进行配股、增发或被吸收合并;
(5) 标的指数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
(6) 指数成份股定期或临时调整;
(7) 标的指数编制方法发生变化;
(8) 其他基金管理人认定不适合投资的股票或可能严重限制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合理原因等。
替代性策略.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股进行替代。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替代性策略.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券被限制投资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对个别成份券足够数量的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其他成份券、备选成份券或非成份券等方式进行替代。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替代性策略.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国债被限制投资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对个别成份国债足够数量的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 其他成份国债、非成份国债、成份券个券衍生品等方式进行替代。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0%,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替代性策略. 当由于市场流动性不足或因法规规定等其他原因,导致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无法满足投资需求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外寻找其他债券构建替代组合,对指数进行跟踪复制。替代组合的构建将以债券流动性为约束条件,按照与被替代债券久期相近、信用评级相似、到期收益率及剩余期限基本匹配为主要原则,控制替代组合与被替代债券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构建替代组合的方法如下:
1、 按照与被替代债券久期、信用评级相似和交易市场相同的原则,在其他可投资标的中选择成份券替代券库;
2、 采用成份券替代券库中的各券过去较长一段时间的历史数据,分析其与被替代债券的相关性,选择正相关度较高的债券进一步考察;
3、 分析上述债券的流动性,综合流动性和相关度两个指标挑选替代券,从而使得替代组合与被替代债券的跟踪误差最小化。 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成份券的退市或违约风险、其在指数中的权重以及对跟踪误差的影响,据此制定成份券替代策略,并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替代性策略. 当由于市场流动性不足或因法规规定等其他原因,导致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无法满足投资需求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外寻找其他债券构建替代组合,对指数进行跟踪复制。替代组合的构建将以债券流动性为约束条件,按照与被替代债券久期相近、信用评级相似、到期收益率及剩余期限基本匹配为主要原则,控制替代组合与被替代债券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成份券的违约风险、其在指数中的权重以及对跟踪误差的影响,据此制定成份券替代策略,并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