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金额 样本条款

替代金额. 对于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替代的一定数量的现金,即“固定替代金额”。固定替代金额的计算方法为申购赎回清单中该证券的数量乘以其调整后 T 日开盘参考价。 (4) 退补现金替代
替代金额. 对于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替代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该证券参考价格×(1+现金替代溢价比率) 其中,该证券参考价格为该证券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参考价格确定原则发生变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价格为准。 对于使用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需在证券恢复交易后买入,而实际买入价格加上相关交易费用后与申购时的参考价格可能有所差异。为便于操作,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预先确定现金替代溢价比率,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高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多收取的差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低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者收取欠缺的差额。
替代金额. 对于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替代的一定数量的现金,即"固定替代金额"。固定替代金额的计算方法为申购、赎回清单中该证券的数量乘以其 T-1 日预估开盘价(使用 T-1 日估值汇率调整)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合理的其他方法。 5、 预估现金差额相关内容 预估现金差额是指,为便于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申请申购、赎回的投资人的相应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计算的现金数额。 T 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T 日预估现金差额。其计算公式为: T 日预估现金差额=T-1 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替代金额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可以现金替代的成份证券的数量与其 T-1 日预估开盘价(港元计价)及 T-1 日估值汇率的乘积之和) 其中,T-1 日预估开盘价主要是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成份证券预估的开盘价。另外,若 T 日或 T-1 日为基金分红除息日,则计算公式中的“T-1 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需扣减相应的收益分配数额。如果 T-1 日至 T 日期间存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交易日为非开放日,则基金管理人可对公式中“T-1 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调整。预估现金差额的数值可能为正、为负或为零。 6、 现金差额相关内容 T 日现金差额在 T+1 日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其计算公式为: T 日现金差额=T 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替代金额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可以现金替代的成份证券的数量与 T 日收盘价(港元计价)及 T 日估值汇率的乘积之和) T 日投资人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需按 T+1 日公告的 T 日现金差额进行资金的清算交收。
替代金额. 对于退补现金替代的证券,替代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替代金额. 对于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替代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该证券经除权调整的T-1 日收盘价×(1+现金替代保证金
替代金额. 对于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替代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该证券参考价格×(1+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率)赎回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该证券参考价格×(1−赎回现金替代保证金率) 其中,“该证券参考价格”为该证券经除权除息调整的 T-1 日收盘价。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参考价格确定原则发生变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价格为准。 申购时收取现金替代保证金的原因是,对于使用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将买入该部分证券,实际买入价格加上相关交易费用后与申购时的参考价格可能有所差异。为便于操作,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预先确定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率,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高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多收取的差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低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人收取欠缺的差额。 赎回时扣除现金替代保证金的原因是,对于使用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将卖出该部分证券,实际卖出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与赎回时的参考价格可能有所差异。为便于操作,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预先确定赎回现金替代保证金率,并据此支付赎回替代金额。如果预先支付的金额低于基金卖出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收入,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少支付的差额;如果预先支付的金额高于基金卖出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收入,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者收取多支付的差额。
替代金额. 对于可以现金替代的沪市成份证券,替代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该证券T日预计开盘价×(1+现金替代溢价比例) 赎回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该证券T日预计开盘价×(1-现金替代折价比例) 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参考价格确定原则发生变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价格为准。
替代金额. 对于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替代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现金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该证券T 日预计开盘价×T-1 日估值汇率 ×(1+现金替代溢价比率) 对于使用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需在证券恢复交易后买入,而实际结算成本与替代金额可能有所差异。为便于操作,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预先确定现金替代溢价比率,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高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结算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多收取的差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低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结算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者收取欠缺的差额。
替代金额. 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该证券参考价格×(1+现金替代溢价比例)其中,“该证券参考价格”的确定原则包括但不限于: 该证券正常交易时,采用最新成交价。 该证券正常交易中出现涨停/跌停时,采用涨停/跌停价格。该证券停牌且当日有成交时,采用最新成交价。 该证券停牌且当日无成交时,采用前收盘价(考虑当日的除权除息等因素)。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证券参考价格确定原则发生变化,以深圳证券交 易所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收取现金替代溢价的原因是,对于使用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需在该部分证券恢复交易后买入,而实际买入价格加上相关交易费用后与申购时的参考价格可能有所差异。为便于操作,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预先确定现金替代溢价比例,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高于基金买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多收取的差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低于基金买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人收取欠缺的差额。
替代金额. 申购的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该证券调整后 T 日开盘参考价×(1+申购现金替代溢价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