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三年进行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情况 样本条款

最近三年进行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情况. 2005年-2007年省同力未发生资产评估、交易、增资和改制。2008年4月,省同力按股东会决议进行资产重组,经过分立、减资、增资程序后,注册资本由 27,075.6万元减少至17,10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为了进一步突出省同力的主营业务,剥离闲置资产,2008年1月2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豫国资企改(2008)2号“关于同意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重组方案的批复”同意省同力分步实施企业重组工作; 2008年2月18日省同力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省同力将 94,095,059.38元资产及对省同力两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借款的利息91,903,614.29元和其他负债1,549,308.49元分立到新设立的公司。本次分立出去的债务主要为省同力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借款及利息,分立时已经取得了两股东的同意函。省同力针对本次分立出去的少量其他负债,为超过2年诉讼时效的呆坏帐,并且在分立时省同力于2008年2月20日已经在《鹤壁日报》上进行了公告,公告期间无债权人来主张债权。 同时,该次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省同力两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分别将其享有的对公司的80,398,800.00 元和 44,601,187.47元的债权(委托贷款本金)作价出资转为股权,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同意省同力减少注册资本22,400.00万元,以弥补亏损,其中: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资138,918,606.05 元、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减资 84,682,285.33元、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减资399,108.62元。 2008年4月29日分立减资完成后,省同力的注册资本变更为4,606.34万元。分立后的新设公司为鹤壁市金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5月4日成立,注册资本为64.22万元,其中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95%,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持股38.79%,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持股0.26%。河南中信达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豫中验资[2008]17号验资报告对公司的本次减资进行了验资。 2008年5月,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省同力以货币增资8,039.88万元,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对公司以货币增资4,460.12万元,增资完成后,省同力的注册资本为17,106.34万元,其中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608.88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的62.02%;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出资6,466.98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的37.80%;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出资30.48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的0.18%。河南中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豫中验资 [2008]18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进行了验资。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省同力以上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均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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