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费用 样本条款
有关费用. 1. 乙方承担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 乙方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有关费用. 1、 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 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 534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规定。
有关费用. 1. 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 乙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有关费用. 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乙方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或采购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有关费用. 1. 乙方按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计费。
2. 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采购失败且甲方要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乙方按采购进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计费方法,向甲方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1) 采购文件编制好后项目尚未开标,以项目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计算后金额的 30%收取;
(2) 项目已经开标但尚未评标的,以项目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计算后金额的 50%收取;
(3) 项目已经开标且评标结束的,以项目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有关费用.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有关费用. 1. 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有关费用. 1. 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 乙方将向中标(成交)人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收费按中标(成交)价,计算依据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534 号)的规定标准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 中标金额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备注 中标金额﹤100 万元 1.50% 1.50% 1.00%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00 万元≤中标金额≤500 万元 1.10% 0.80% 0.70% 500 万元≤中标金额≤1000 万元 0.8% 0.45% 0.55%
有关费用. 1. 乙方承担组织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 乙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以及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11】534 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2003】857 号文”的规定,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下称收费标准)标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工程”类别计算。
有关费用.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