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成本加公費法 样本条款
服務成本加公費法. 配合第 3 條第 1 款契約價金結算方式勾選,並由甲方擇一於招標時載明) □依核定之工作實際進度,檢附憑證給付。
服務成本加公費法. 服務成本加公費法之服務費用上限○○○元(採預示上限金額者,由 機關於招標時填寫;由廠商自行報上限金額者,由機關於決標後依決標情形填寫),包括直接費用(直接薪資、管理費用及其他直接費用,其項目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公費及營業稅。
服務成本加公費法. 配合第 3 條第 1 款契約價金結算方式勾選,並由甲方擇一於招標時載明) □乙方定期(每 個月(由甲方於招標時載明))於當期結束 日(由甲方於招標時載明)內,依核定之工作實際進度,將當期發生之服務費用以書面報告方式,並檢附實際工作人時報表,其他費用單據等相關憑證及發票(或收據)送交甲方,甲方應於收到後 日(由甲方於招標時載明)內核對無誤後給付,惟各服務項目之服務價金給付累計金額不得超過專案管理服務費用明細表所載之服務費用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