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激励计划的终止程序 样本条款
本激励计划的终止程序.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激励计划的终止程序. 1、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 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公司终止实施激励是否符合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4、 本激励计划终止时,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的终止程序. 1、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 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公司终止实施激励是否符合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4、 本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当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5、 公司回购限制性股票前,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本激励计划的终止程序. 1、 公司出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本计划激励即行终止,公司不得向激励对象继续授予新的权益,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实施前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之低者统一回购并注销。
2、 公司未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六十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工作的,公司将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3、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实施本计划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后终止实施本计划 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律师事务所就公司终止实施本计划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4、 公司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议案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或董事会决议公告,并对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原因、激励计划已筹划及实施进展、终止实施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可能影响等作出说明,并披露律师事务所意见。
本激励计划的终止程序. 公司发生《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不得向激励对象继续授予新的权益,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终止行使。
本激励计划的终止程序. 1、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