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服务费 本次招标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 1、 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
条款号 内 容 采购人:中国科学院大学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 19 号(甲),邮编:100 049 联系人:崔老师,电话:000-0000 0000
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579 人,包括: 1. 中层管理人员; 2. 各部门业务骨干; 3. 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联系方式变更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的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时,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若您未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
以上资料和证明是保险索赔的重要依据,如索赔申请人未能及时提供有关单证 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单证的真实性及其记载的内容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负赔偿责任。
本基金合同 是约定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本基金合同为准。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特许权使用费 一、 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基本条款 1. 关于瑞泰附加投保人豁免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本附加合同可附加于我们指定的主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上,是您(指投保人)和我们(指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主合同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的条款与本附加合同冲突时,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2. 本附加合同的构成
工程範圍內地上(下)物拆遷作業協調事項 機關供給材料或機具之供應協調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