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款. 1. 关于瑞泰附加投保人豁免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本附加合同可附加于我们指定的主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上,是您(指投保人)和我们(指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主合同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的条款与本附加合同冲突时,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2. 本附加合同的构成
基本条款. 向您介绍本附加合同所提供的保险保障。
基本条款. 1. 关于瑞泰悦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合同是您(指投保人)和我们(指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基本条款. 4.1 保险责任的开始
2.1 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 4.2 年龄与性别误告
2.2 保险期间 4.3 如实告知与保险合同的解除
2.3 保险责任 4.4 变更通讯方式
2.4 除外责任 4.5 合同效力的终止
2.5 受益人 4.6 保险事故的通知
2.6 如何申请满期保险金 4.7 失踪处理
2.7 如何申请理赔 4.8 身体检查与验尸
基本条款. 1. 关于瑞泰瑞家定期寿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合同是您(指投保人)和我们(指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基本条款.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及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基本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甲方所申办业务/服务的对应协议条款。
基本条款. 1. 被保险人资格
1) 本保险合同项下保障的被保险人均应满足如下要求:
(i) 投保年龄 - 您和您的配偶在投保时应为18周岁至74周岁; - 您的子女在投保时应为出生后15天至18周岁;且
(ii) 投保时居住在中国的公民,或常住人口,或持有有效工作许可、学生签证、探亲签证等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士。
(iii) 外籍人士需要提供真实的住址。
(iv) 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且
(v) 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2) 经本公司同意,您和您的配偶最高可续保至99周岁。您的未婚子女、如为全职学生,最高可续保至25周岁。任何未满出生15天或已满99周岁的人员均不得纳入本保险合同的保障中。
基本条款.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一方的权利或义务受监管事项严重影响,则:
基本条款. 保险责任的开始 5.1 您向我们提出保险要求,经我们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经我们同意承保,并自我们收到首期保险费(以较后者为准)的当日 24 时起保险合同生效,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我们将及时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 本主险合同的成立日与生效日以保险合同所载的日期为准。 年龄与性别误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