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交付和验收 时间按合同签订(或生效)后多少日(或工作日)或直接填X年X月X日前交货。
最终验收 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成且符合技术要求后,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应当在 日内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重新申请终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交付和验收 1、 交货时间: 地点: 。 2、 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 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 政府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 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调试和验收 13.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3.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3.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3.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相关责任 对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清算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因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的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执行时间、未能及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指令确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清算或交易失败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正确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有效指令,基金财产发生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在正常业务受理渠道和指令规定的时间内,因基金托管人原因造成未能及时或正确执行合法合规的指令而导致基金财产受损的,基金托管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相关规定履行形式审核职责,如果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存在事实上未经授权、欺诈、伪造或未能及时提供授权通知等情形,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执行有关指令或拒绝执行有关指令而给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资产或任何第三方带来的损失,全部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但基金托管人未按合同约定尽形式审核义务执行指令而造成损失的情形除外。
包装和运输 1、 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税收优惠 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情况主要如下: 公司名称 税种 相关法规及政策依据 减免幅度 有效期限 葫芦岛深能北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 年度为葫芦岛公司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2017 年度 免缴企业所得税。 2017 年 5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大同阿特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汉能邳州市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2.5%。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淮安中能环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2.5%。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沛县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2.5%。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大丰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4 年度为大丰太阳能公司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 2016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 (2015)78 号 在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 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相关规定时,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收入实行 100%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提供垃圾处置劳务取得的垃圾处置费,实行 70%增值 税即征即退。 2015 年 7 月 1 日起 能源环保公司 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3 年度为能源环保公司宝安二期电厂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2016 年度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 为 12.5%。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武汉环保公司 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 (2015)78 号 提供垃圾处置劳务取得的垃圾处置费,实行 70% 增值税即征即退。 在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 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相关规定时,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收入实行 100%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015 年 7 月 1 日起 武汉环保公司 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3 年度为武汉环保公司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 2016 年度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2.5%。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深能北方(兴安盟)科右中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3 年度为科右中旗开发公司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 度,2016 年度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7.5%。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深能北方(通 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1]58 号)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条件,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深能北方(满洲里)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1]58 号)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条件,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深能北方(锡林郭勒)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1]58 号)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条件,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4 年度为锡林郭勒开发公司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2016 年度免缴企业所 得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龙岩新东阳环保净化有限公司 (新东阳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2]10 号)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4 年度为新东阳公司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2016 年免缴企业所得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CPT 公司下属子公司 增值税 《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装机容量为 5 万千瓦 (含)以下)生产的电力可按简易办法依照 3% 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 福贡县恒大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1]58 号)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条件,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福贡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1]58 号)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条件,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深能(滕州)能源有限公司(滕州能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6 年度为深能 (滕州)能源有限公司一期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2016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高邮协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 (2015)78 号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政策。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 泗洪协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 (2015)78 号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政策。 2016 年 3 月 1 日起 邢台县永联光伏发电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 年度为邢台县永联光伏发电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 收入的纳税年度,2016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沛县苏新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 年度为沛县苏新光伏公司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 年度,2016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阿特斯泗洪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 年度为阿特斯 泗洪光伏公司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2016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云南华邦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1]58 号)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条件,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盈江县秦瑞户撒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1]58 号)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条件,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禄劝小蓬祖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1]58 号)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条件,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金平康宏水电开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1]58 号)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条件,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市新资源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 年 版)》 粉煤灰销售收入减按 90%计入收入总额计缴企业所得税。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
交货和验收 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因交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质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原厂保修卡等附随资料和附随配件、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4、 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
项目编号 SZUCG20190013EQ
评分标准 评分项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