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及定价方式 样本条款

标的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及定价方式. 根据网信证券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截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重整受理日), 网信证券资产总额为 8.98 亿元,以重整受理日为基准日网信证券全部资产清算 价值为 3.04 亿元。经重整投资人竞争性遴选、市场化谈判等环节,确定本次交 易作价为 15 亿元。上述作价综合考虑了标的公司业务情况、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业务协同、资源互补等因素。 根据北方亚事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对网信证券全部股东权益出具的《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2]第 01-122 号),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67,892.37 万元。 由于标的公司近年来一直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历史财务数据无法反应标的公司真实价值,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成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在综合考虑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业务协同、客户转化、业务重构等因素后,根据北方亚事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作为估值基准日对网信证券全部股东权益出具的《估值报告》(北方亚事咨报字[2022]第 01-030 号),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估值为 182,330.45 万元。
标的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及定价方式. 本次出售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拟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信通网易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信通网易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5 月 31 日,信通网易经审计的母公司口径净资 产账面价值 7,268.32 万元,评估值为 30,991.00 万元,评估增值 23,722.68 万元, 增值率为 326.38%。 参考上述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信通网易 55.3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 17,270.74 万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万方发展购买或出售资产的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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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标的情况 我公司作为委托人投资的启航 2 号投资标的为受让由原始权益人发起设立的信托计划项下对应个人贷款(无抵押产品)资产包的债权及附属权益。入池的每一笔基础资产对应的借款人均与贷款保险人平安产险签署了《个人借款保证保险合同》,根据该等合同,保险人平安产险对基础资产提供保证保险,当投保人(借款人)拖欠任何一期借款达到 80 天 (不含)时,服务机构向保险人平安产险提出索赔申请,索赔金额包括借款剩余本金及截止实际赔付日期间应付的利息,索赔代偿的比例为索赔金额的 80%,剩余部分由普惠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启航 2 号设置优先、次级结构,其中优先级占比 98.5%、次级占比 1.5%。

  • 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基金管理人应设计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由基金管理人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回购成交量和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并将上述情况及基金专用交易单元号、佣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的修改带来的变化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为准。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合同包1(渗滤液处理尾水转运车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投标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 其他业务 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受理基金份额质押等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 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附表二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評選評分彙總表 標案名稱:高速公路石碇服務區停車場、建物頂樓及土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租賃

  • 資料來源 臺灣證券交易所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網站

  • 评标委员会 25.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