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携事項) 第2条 甲と乙は、前条の目的を達成するため、次の事項について連携し、協力する。
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生物质产业规模,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失踪处理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失踪,并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人民法院的宣告 死亡判决及宣告死亡日,按本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 如日后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保险金领取人应将已领取的保险金于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本公司,本合同的效力由投保人和本公司依法协商处理。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爭議處理小組就爭議所為之決議 除任一方於收受決議後 14 日內以書面向召集委員及他方表示異議外,視為協調成立,有契約之拘束力。惟涉及改變契約內容者,雙方應先辦理契約變更。如有爭議,得再循爭議處理程序辦理。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その他留意事項 独立行政法人は、「独立行政法人等の保有する個人情報の保護に関する法律(平成15年法律第59号)に基づき、個人情報を取り扱わ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誓約事項 プロポーザルの提出に際し、競争参加者は以下の事項について誓約していただきます。誓約は、プロポーザル提出頭紙への記載により行っていただきます。
协议主体 甲方: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丁方: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德宇新融实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