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通知的变更 1、 基金管理人若对授权通知的内容进行修改,应当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需提供书面的变更授权通知文件,在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同时以电话形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变更授权通知文件在基金托管人收到相关文件传真件和基金管理人的电话确认时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授权通知文件原件送交基金托管人。若原件与传真件不一致,以传真件为准。 2、 基金托管人更改接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员及联系方式,应至少提前 1 个工作日以传真方式发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改接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员及联系方式自基金管理人电话确认后生效。
提出期限 提出書類の受付期間及び提出期限は次のとおり。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除登记公司收保或冻结资金外 上有充足的资金。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并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视账户余额充足时为指令送达时间。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一般为 2 个工作小时。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分红进行账务处理并核对后,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现金红利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将资金划入专用账户 基金管理人在下达指令时,应给基金托管人留出必需的划款时间。
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核心产品 ( “△ ”)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 (元) 分项预算总价
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资产总值 集合计划的资产总值是指通过发行计划份额方式募集资金,并依法进行有价证券交易等资本市场投资所形成的各类资产的价值总和。
取引方法 表記信用金庫(以下「金庫」という)のカードローン契約(以下「この契約」という)における取引(以下「この取引」という)は、当座貸越取引のみとし、小切手、手形の振出あるいは引受、公共料金等の自動支払は行わないものとします。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乐市北京路支行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