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资料 样本条款

检验资料. 考核检验前,中标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1) 设备所使用的各种材料的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书; 2) 标准机电产品的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书; 3) 钢丝绳及其附件、链条、高强螺栓等和其它全部类似受力元件的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书; 4) 主要机加工件的检验合格证书; 5) 液压部件及压力容器的检验合格证书; 6) 焊接检验合格证书; 7) 木材经过耐火阻燃处理的证明及试验报告; 8) 纤维经过耐火阻燃处理或采用耐火纤维的证明及试验报告; 9) 装配质量合格报告; 10) 涂装合格证书; 11) 进口设备报关单、完税证明、商检合格证明(若属于法定商检)。 12) 由中标人提交的与现场情况相一致的图纸已准备完毕。这些图纸包括但不限于: a) 舞台机械的工艺配置图(含平面、纵剖面和横剖面); b) 单台机械的总装配图、主要部件图和表示安全装置的其他有关图纸; c) 设备的钢结构强度计算书; d) 控制系统的原理图、方框图和控制设备的布置图、控制系统接线图; e) 电气设备的原理图、布线图和设备布置图、电气设备接线图; f) 液压、气动原理图、设备布置图和说明书; g) 设备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h) 出于安全因素补充提供的其它附加资料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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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查检验费 指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以诊断疾病为目的,采取必要的医学手段进行检查及检验而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包括 X 光费、心电图费、B 超费、脑电图费、内窥镜费、肺功能仪费、分子生化检验费和血、尿、便常规检验费等。

  • 检验和验收 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 用条款。

  • 甲乙双方的责任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 试验和检验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 双方的责任 1.1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 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 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 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 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保修责任 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

  • 逸失利益 被保険者が死亡したことによって、労働能力を喪失した結果生じた得べかりし経済的利益の損失とし、下記の(1)および(2)に従い次の算式で計算します。 就労可能年数に対するライプニッツ係数 生活費 収入額

  •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