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責單位. (一) 校長職業安全衛生權責: 1. 綜理本校職業安全衛生業務。 2. 擔任本校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 3. 核定本校職業安全衛生年度工作計劃與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工作守則。 4. 責成各單位達成有關安全衛生業務之執行。 5. 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二)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委員權責: 1. 對本校擬訂之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提出建議。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
權責單位. (一) 校長職業安全衛生權責:
1. 綜理本校職業安全衛生業務。
2. 擔任本校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
3. 核定本校職業安全衛生年度工作計劃與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工作守則核定本校職業安全衛生年度工作計畫與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工作守則。
4. 責成各單位達成有關安全衛生業務之執行。
5. 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二)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委員權責:
1. 對本校擬訂之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提出建議。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
權責單位. (一) 校長職業安全衛生權責:
1. 綜理本校職業安全衛生業務。
2. 擔任本校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
3. 核定本校職業安全衛生年度工作計劃與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工作守則。
4. 責成各單位達成有關安全衛生業務之執行。
5. 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二)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委員權責:參加行政會議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成員之權責
1. 對本校擬訂之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提出建議。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
權責單位. (一) 校長職業安全衛生權責:
1. 綜理本校職業安全衛生業務。
2. 擔任本校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
3. 核定本校職業安全衛生年度工作計劃與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工作守則。
4. 責成各單位達成有關安全衛生業務之執行。
5. 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二)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委員權責:
1. 對本校擬訂之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提出建議。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
權責單位. (一) 校長職業安全衛生權責::
1. 綜理本校職業安全衛生業務。
2. 擔任本校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
3. 核定本校職業安全衛生年度工作計劃與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工作守則。
4. 責成各單位達成有關安全衛生業務之執行。
5. 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二)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委員權責: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委員(或各處室主任)權責:
1. 對本校擬訂之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提出建議。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