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事项 样本条款

禁止事项. 12.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物、有价证券等,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2.2 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承包区域对甲方正常办公或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12.3 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及给排水系统、油气管道等。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避免不必要的无线电干扰。 12.4 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或任何危险品。
禁止事项. 使用 UPS 开发人员套包 API 时,您不可将 UPS 开发人员套包 API 访问权再许可予第三方。因此,您不可创建功能与 UPS 开发人员套包 API 大致相同的应用程序,提供予第三方使用,或使用 API 处理或储存受美国国务院《国际武器贩运条例》约束的任何数据。
禁止事项. 1.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2.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禁止事项.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对甲方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禁止事项. 9.1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9.2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9.3 除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9.4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9.5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禁止事项. 12.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12.2 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承包区域对甲方经营活动进行 滋扰性的行为。 12.3 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以免无线电受干扰。 12.4 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
禁止事项. 5.1. 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5.2. 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3. 除供应商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供应商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禁止事项. 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2.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招标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禁止事项. 请勿做出下列行为,以免打扰其他住宿客人:
禁止事项. 除非获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得利用合伙企业对外担保;不得利用合伙企业对外举债;不得挪用合伙企业资金投资于本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投资标的之外的其他用途;不得从事其它有损合伙企业利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