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航地产的设立及主要历史沿革 样本条款

江苏中航地产的设立及主要历史沿革. 1) 2009 年 12 月,设立 2009 年 12 月 15 日,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3和昆山中航作为股东签署江苏中航地产公司章程,根据江苏中航地产设立时的公司章程,江苏中航地产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 2009 年 12 月 22 日,苏州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新华会验 (2009)第 165 号”《验资报告》,对江苏中航设立时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09 年 12 月 22 日止,江苏中航地产(筹)已收到昆山中航、深 万元(壹亿元)。 2009 年 12 月 24 日,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05830023)公司设 立[2009]第 12240007 号《公司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准予设立江苏中航地产。同日,向江苏中航地产颁发注册号为 32058300034059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江苏中航地产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Related to 江苏中航地产的设立及主要历史沿革

  • 其他所得 缔约国一方居民取得的各项所得,不论在什么地方发生的,凡本协定上述各条未作规定的,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 营业利润 一、 缔约国一方企业的利润应仅在该缔约国征税,但该企业通过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的除外。如果该企业通过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其利润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但应仅以属于该常设机构的利润为限。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 其他要求 采用“现场网上开标”模式进行开标,投标人需到达开标现场。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 交货时间 本合同服务时间在“服务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 其他资料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 争议处理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二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共同选择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其他 偽造或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 合同标题 地市县使用时可在“黑龙江省”后再加所在地名称或将“黑龙江省”删除加所在地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