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标的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单个或未决诉讼、仲裁案件。
诉讼、仲裁情况. 1、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
(1)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方或被申请人涉及诉讼、仲裁的案件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方或被申请人尚未完结的标的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诉讼、仲裁案件共计 1 宗,具体如下: 序 号 案号 案由 原告/ 申请人 被告/被 申请人 标的金额 案件进展情况
(1) 被告 任子行应当在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立鼎信和 1 (2019)粤 03 民 初 2529 号 泡椒思志股权转让纠 纷 立鼎信和、翊峰基业 任子行 13,456.08 支付股权收购款842.2 万元,向原告翊峰基业支付股权收购款 1,157.8 万元;
(2) 驳 回原告立鼎信和、翊峰基业 的其他诉讼请求;原告立鼎 信和、翊峰基业和被告任子 行均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2021 年 12 月 29 日二审已开庭,尚未作出判决
(2)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方或申请人涉及诉讼、仲裁的案件情 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方或申请人尚未完结的标的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诉讼、仲裁案件共计 8 宗,具体如下: 序号 案号 案由 原告/ 申请人 被告/被 申请人 标的金额 案件进展情况
(1) 被 告洪志刚、余冲应于判决 洪志刚、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 1 (2019)粤 03 民 初 4030 号 泡椒思志股权转让纠纷 任子行 余冲、立鼎信和、翊峰基 业、松鼠 游戏、初 18,310.57 任子行支付违约金 150 万元;
(2) 驳回原告任子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原告任子行和被告洪志刚、余冲 均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 始科技 院提起上诉,2021 年 11 月 25 日二审已开庭,尚未作出判决 2 (2020)粤 03 民 初 3433 号 泡椒思志股权转让业绩补偿纠纷 任子行 翊峰基业、立鼎信和、洪志刚、余 冲 6,409.27 已出一审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原告及被告双方均已就该案件进行上诉,2022 年 4 月 1 日开庭 审理,尚未作出判决 已出一审判决,驳回公司 3 (2020)粤 03 民 初 3159 号 唐人数码合同补偿纠纷 任子行 丁伟国、蒋利琴、刘泉、朱瑶 36,096.41 全部诉讼请求,承担一审案件受理费 184.55 万元, 保全费 0.5 万元;公司已上 诉,2022 年 7 月 21 日开庭审理,尚未作出判决 一审判决结果为:
(1) 胡 忠良、曹杏娣应对宁波兴 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应支 4 (2021)浙 0203 民诉前调 11583 号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 任子行 胡忠良、曹杏娣、张飞 106.90 付公司货款 48 万元、违约 金、仲裁费 3.41 万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补 充赔偿责任;
(2) 被告张 飞对被告曹杏娣的补充赔 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3) 序号 案号 案由 原告/ 申请人 被告/被 申请人 标的金额 案件进展情况 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2022 年 5 月 5 日,曹杏娣提起上诉,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出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 判 5 (2022)闽 0102 民 初 9095 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亚鸿世纪 福建瑞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584.05 已调解,2022 年 10 月 27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同意以人民币 1,032.34万元作为调解结算金额,在依据调解协议履行完毕各自义务后,本案下产生 的债权、债务消灭
诉讼、仲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标的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单个或未决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如下:
1、 亿阳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诉东方通网信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两个案件合并审理) 原告亿阳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安全”)认为,东方通网信在 “黑龙江移动网络管理部2020-2021年安全管控平台(4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以及“中移动信息2020件黑龙江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工程黑龙江4A系统建设(包含东北节点4A前置平台、省中心4A平台)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中使用了原告“亿阳网警访问管理与责任认定系统软件”与“亿阳网警安全管理控制平台软件”的源代码,侵犯了其软件著作权,因此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判令东方通网信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400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东方通网信尚未收到上述案件的判决结果。
2、 黑龙江省亿阳科技有限公司诉东方通网信、乔鹏著作权侵权、权属纠纷
3、 黑龙江省亿阳科技有限公司诉东方通网信、乔鹏侵权技术秘密案 亿阳科技认为,东方通网信中标“黑龙江移动2020年网管软件紧急需求开发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技术文档的部分内容由乔鹏组织其他亿阳科技在职员工起草,该部分内容属于亿阳科技技术秘密,因此亿阳科技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判令东方通网信及乔鹏停止侵权,并由乔鹏及东方通网信连带赔偿其经济损失500万元,并承担其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支出及案件诉讼费用。 此后,黑龙江省亿阳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于2022年6月17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21)京73民初93号),裁定准予亿阳科技撤诉。 上述案件所涉标的额占东方通最近一期净资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诉讼、仲裁情况. 根据江苏中航地产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search/)和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江苏中航地产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和仲 裁。
诉讼、仲裁情况. 根据成都航逸科技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search/)和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成都航逸科技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和仲 裁。
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结案或已经结案但尚未执行完毕的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确认预计负债,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诉讼、仲裁情况. 1.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尚未了结的境内诉讼情况如下表所示:
诉讼、仲裁情况.
1. 一审判决攀枝花七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支付发行人货款 3,789 万元及利息;
2. 一审判决攀枝花七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向发行人交付价值人民币 1,523.016 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审已调解结案,尚未执行 完毕 2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3,050.00 发行人 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等
1. 请求判令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等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发行人相关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发行人专利权的产品;
2. 请求判令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发行人经济损失 3,000 万元人民币;
3. 请求判令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发行人为制止 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50 万元人民币等。 已提起诉讼,并获得受理
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涉及金额超过 3,000 万元的未决诉讼、仲 裁案件共计 7 宗,发行人均为原告,具体情况如下:
1. 一审判决攀枝花七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支付发行人货款 3,789 万元及利息;
2. 一审判决攀枝花七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向发行人交付价值人民币 1,523.016 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审已调解结案,尚未执行 完毕 2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3,050.00 发行人 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等
1. 请求判令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等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发行人相关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发行人专利权的产品;
2. 请求判令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发行人经济损失 3,000 万元人民币;
3. 请求判令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发行人为制止 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50 万元人民币等。 已提起诉讼,并获得受理 3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9,900.00 发行人 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等
1. 请求判令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等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发行人相关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发行人专利权的产品;
2. 请求判令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等连带赔偿发行人经济损失 9,800 万元人民币;
3. 请求判令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等连带赔偿发行人 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100 万元人民币等。 已提起诉讼,并获得受理 4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3,050.00 发行人 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等
1. 请求判令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等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发行人相关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发行人专利权的产品;
2. 请求判令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发行人经济损失 3,000 万元人民币;
3. 请求判令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发行人为制止 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50 万元人民币等。 已提起诉讼,并获得受理 5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10,000 发行人 中山市朗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1. 请求判令中山市朗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发行人迟延履行违约金 5,994,215.58 元;
2. 请求判令中山市朗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发 行人支付给第三方供应商的价款 24,440,556.43 元;
3. 请求判令中山市朗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发 行人的生产利润损失 69,565,227.99 元等。 已提起诉讼,并获得受理 6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10,000 江苏时代 中山市朗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1. 请求判令中山市朗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偿还江苏时代代付工资 625,770.84 元;
2. 请求判令中山市朗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江苏时代迟延履行违约金 3,269,636.8 元;
3. 请求判令中山市朗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江苏时代支付给第三方供应商的价款 14,959,585.96元;
4. 请求判令中山市朗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江 苏时代的生产利润损失 81,145,006.4 元等。 已提起诉讼,并获得受理
1. 请求判令中山市朗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时 已提起
2. 请求判令中山市朗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时代上汽支付给第三方供应商的价款 23,208,306.34元;
3. 请求判令中山市朗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时 代上汽的生产利润损失 73,970,376.3 元等。 诉讼,并获得受理 上述 3,000 万以上诉讼及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合计约 49,789.00 万元,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比例约为 0.54%。上述尚未结案的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较之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占比较小,不会对发行人资产状况或持续经营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的涉案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序 号 诉讼(仲裁)基 本情况 原告/申请人/ 上诉人 被告/被申请人 /被上诉人 涉案金额 (万元) 诉讼(仲裁)进展 1 合同纠纷 索菲亚 胡志铖、咸丰 县索菲亚家居 162.25 一审已判决,进入二 审 2 合同纠纷 神井华 广州市万紫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广州索菲亚装饰装修有限责任公 司 406.57 审理中 3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索菲亚 佛山三叶草卫浴有限公司、中山市索菲亚 电器有限公司 1,005.62 一审已判决,进入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