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协力行实业有限公司 样本条款

河源市协力行实业有限公司. 200 万元 100.00% 手机涂料、各种电子产品周 边胶粘制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及购销 控股 注:许国林和其配偶江少青分别持股 50.00%,夫妻合计持股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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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账 号 开户银行: 大额支付号:

  • 合同格式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见证方”)

  • 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业务模式 发行人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设备资产提供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服务,具体业务模式如下:

  • 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分部分项清单项中工程量增加或减少 的,均不予以调整该分部分项清单的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