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雅顿与 ETC、理查德的专利授权合同及专利授权人的基本情况. (1) 法国雅顿与 ETC、理查德的专利授权合同基本情况 根据法国雅顿与 ETC、理查德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以下称《ETC 专利使用合同》)及美国 NI, WANG & MASSAND 律师事务所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就该协议所出具的、并经美国德克萨斯州公证机构 Notary Public 公证员 CHENGNING ZHANG 公证转递的《法律意见书》,ETC、理查德与法国雅顿的专利授权基本情况如下:
A. 授权方式及范围:ETC、理查德作为授权人许可被授权人法国雅顿(不含其附属机构)在全球范围以非独占排他方式、不可转授权地使用合同所约定的 ETC、理查德拥有权利的专利(以下统称 ECT 授权专利),用于生产以 Ayrton 为品牌的专利产品,法国雅顿可开发、制造、使用、销售、进口、许诺销售包含 ETC 授权专利的以 Ayrton 为品牌的产品(以下统称 ETC 授权专利产品);
B. 授权期限:自 2017 年 11 月 20 日至长期,但合同当事方根据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除外;
C. 许可使用费:许可使用费按法国雅顿在专利注册国制造、使用、销售或进口的 ETC 授权专利产品的销售净额乘以约定费率比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