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公共事业板块 样本条款

海外公共事业板块. (1)业务开展情况 中航国际海外公共事业以航空基础设施、水务工程、房建、水泥、能源电力、轨道交通、职业教育为重点发展行业,突出项目策划、融资管理、项目管理和资源整合优势,培养专业团队,形成专业能力。公司海外营销网络覆盖广泛,在 60 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海外机构,业务遍布非洲、中东、中亚和东南亚等地区,与当地政府关系良好,曾承担“中非区域航空合作计划”等国家重点项目。公司围绕航空主业大力拓展航空基础设施业务,以“航空基础设施临空经济区航空城”为方向,发展航空设施全产业链业务。公司承建的埃及铁路、土耳其电站已完工,肯尼亚 K 大坝、安哥拉机场、科特迪瓦职教等项目正在执行中。此外,公司发挥航空资源优势,在航空基础设施、水泥、能源电力和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 EPC领域积累了专业化运作能力与项目经验,带动了国产设备出口和中国技术标准输出。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海外公共事业板块营业收入分别为 118.62 亿元、 126.84 亿元、140.14 亿元和 37.61 亿元,板块毛利润分别为 15.50 亿元、13.58亿元、11.57 亿元和 2.68 亿元,毛利率分别为 13.07%、10.71%、8.26%和 7.13%,该板块业务在报告期内保持增长。发行人依托航空产业背景、全球化的海外营销网络、多年的国际化业务经验、国内外的品牌优势,公司在目标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承担“中非区域航空合作计划”等国家重点项目的推进。 由于公司航空业务的国际航空产品贸易是政府间贸易的重要内容,有层次高、金额大的特点,溢出效用明显,海外公共事业可以有效获取政府间合作和采购项 目,同时保障项目的落地实施。公司埃及斋月十日城轻轨项目是我国中资企业在 埃及交通领域最大的工程承包项目,由中航国际和中国中铁组成的联合体共同承 建。项目 2020 年启动,预计将于 2022 年交付,执行期间历经各种困难,在中国 驻埃及使馆的极大关注与帮助下,公司与埃及政府及项目业主积极协商,顺利保 障项目执行。 公司海外公共事业的上游是亚洲、非洲、南美洲等国际的成套设备供应商;下游主要是美国和英国小型成套设备购买商家,非洲和南美洲有关国家的政府部门(如埃及交通部、科特迪瓦教育部)。公司具有广泛国际市场网络和品牌优势,保持开展成套生产设备、高技术产品出口贸易的渠道优势,并通过航空贸易营销网络以及与当地政府在航空贸易过程中形成的良好关系持续推动成套设备、国际工程及政府项目等贸易业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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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公告 1.长沙银行认为对购买金额及利息有重大影响的重要信息,会以长沙银行官网公告的形式通知存款人。

  •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 投资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 投资比例限制 1.投资于同一只证券或同一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该证券投资基金的30%。

  • 分段完成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逾分段進度,得計算違約金,不受第 2 目及第 3 目之限制 (十)廠商未遵守法令致生履約事故者,由廠商負責。因而遲延履約者,不得據以免責。

  •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 一般术语 公司/上市公司/恒泰 艾普 指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157 廊坊新赛浦 指 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廊坊恒泰 指 廊坊开发区恒泰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为廊坊新赛浦之全资子公司 交易对方/发股对象 指 自然人沈超、李文慧、陈锦波、孙庚文及田建平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廊坊新赛浦 100%股权 收购价款/交易价格 指 恒泰艾普收购标的资产的价款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购买 指 上市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自然人沈超、李文慧、陈锦波、孙庚文及田建平购买其所持有的廊坊新赛浦 合计 100%股权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恒泰艾普与沈超、李文慧、陈锦波、孙庚文及田建平于 2011 年 10 月 28 日签署的《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之协议书》 《补充协议》 指 恒泰艾普与沈超、李文慧、陈锦波、孙庚文及田建平于 2011 年 11 月 24 日签署的《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之补充协议书》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恒泰艾普与沈超、李文慧、陈锦波、孙庚文及田建 平于 2011 年 11 月 24 日签署的《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73 号)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 指 《证监会公告[2008]14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14 号) 《格式准则 2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财务顾问办法》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54 号)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准日 指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即 2011 年 9 月 30 日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指 恒泰艾普董事会通过《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相 关决议公告之日 交割日 指 本次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 联合证券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伦律所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立信审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后改制更名为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联评估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 指 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

  • 一般競争入札 入札参加者の資格の公示)

  • 分段完成履約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逾分段進度,得計算違約金,不受第 2 目及第 3 目之限制 (十)廠商未遵守法令致生履約事故者,由廠商負責。因而遲延履約者,不得據以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