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1) 样本条款

特别提醒 (1).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谈判、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成交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严肃查处。
特别提醒 (1). 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投标文件的机器识别码,如不同投标文件的机器识别码相同,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特别提醒 (1). 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响应文件的机器识别码,如不同响应文件的机器识别码相同,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特别提醒 (1). 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 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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