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况处理 如参与投标企业不足 3 家的,参照《采购管理规定》调整采购方式 样本条款

特殊情况处理 如参与投标企业不足 3 家的,参照《采购管理规定》调整采购方式. 仅有 2家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重新组织采购。仅有 1 家的,将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重新组织采购。采取除公开招标以外其他 采购方式的,必须履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等采购变更必需的相关手续。 100(含)万元以内部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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