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公司为理财产品发行与管理机构,中国工商银行是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不以任何方式对投资者投资的资金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收益作出承诺 样本条款

理财公司为理财产品发行与管理机构,中国工商银行是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不以任何方式对投资者投资的资金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收益作出承诺. 投资者在提交业务申请后,相关业务的最终确认方为理财产品发行机构或指定注册登记机构,中国工商银行不承担确保交易成功责任 ,但将及时向投资者告知认(申)购、赎回理财产品的确认日期、确认份额和金额等信息,由于投资者未及时查询确认结果而引起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若在收益分配、产品赎回、产品到期、产品终止等情况下,理财产品发行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及时足额划入其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的相关账户,中国工商银行则不能及时将理财产品相应款项划入投资者账户,对此中国工商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也不垫付任何款项。对于投资者与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之间的争议和纠纷,中国工商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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