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样本条款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 2 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公告。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提前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成立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时间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境外主要投资市场的共同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本基金目前投资的主要市场为香港证 券市场。若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市场发生变更,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进行列示。投资人 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在开放日的其他时间或非开放日受 理或者拒绝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届时以基金管理人或者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如果本 基金接受投资人在非开放时间或非开放日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并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基金份额的开放期和封闭期 本基金以三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三个月后的对日的前一日止。如该对日不存在,则对日调整至该对应月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开放期为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不 超过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 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开始的 2 日前进行公告。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东京证券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通常为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00-3:00,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