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申购费 Clause in Contracts

申购费. 在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委托人申购信托单位需缴纳申购费。申购费的收取采用外扣法。对申购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下的委托人,申购费为申购资金金额的 0.8%(即申购费=委托人缴纳的申购资金金额×0.8%);对申购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含)以上的委托人,申购费为申购资金金额的 0.5%(即申购费=委托人缴纳的申购资金金额×0.5%)。申购金额在人民币 1000 万(含)以上的委托人,申购费按笔收取固定金额人民币 1000 元。由委托人在缴纳申购资金的同时另行支付。申购费由受托人代为收取,由受托人根据相关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服务机构。受托人有权调整本信托计划的申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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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 信托合同, 信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