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Clause in Contracts

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1、 本基金通常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为负时,或者,在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 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申购和赎回费用另有规定的,如适用于本基金,则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2、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2 个工作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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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1、 本基金通常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为负时,或者,在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 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申购和赎回费用另有规定的,如适用于本基金,则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为准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M<100 万 0.60% 100 万≤M<300 万 0.40% 300 万≤M<500 万 0.20%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2 个工作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Y) A、C 类基金份额赎 回费率 Y<7 日 1.50% Y≥7 日 0.0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 5、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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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募说明书

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1、 本基金通常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为负时,或者,在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 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申购和赎回费用另有规定的,如适用于本基金,则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为准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申购和赎回费用另有规定的,如适用于本基金,则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2、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2 个工作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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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1、 本基金通常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为负时,或者,在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 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申购和赎回费用另有规定的,如适用于本基金,则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为准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 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申购和赎回费用另有规定的,如适用于本基金,则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2、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2 个工作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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