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
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爱尔创股份外,顾宁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匹配性原则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应与理财产品的类型相匹配。
对外投资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共拥有 90 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中 74 家境内子公司,16 家境外子公司。另外,发行人共拥有 4 家直接参股公司,44 家分支机构。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对外投资变化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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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之確認 客戶使用網路銀行前,請先確認網路銀行正確之網址,才使用網路銀行服務;如有疑問,請電客服電話(00-0000-0000)詢問。貴行應以一般民眾得認知之方式,告知客戶網路銀行應用環境之風險。
報告義務 第10条の2 受託者は、次の各号のいずれかに該当するときは、直ちに、委託者に報告し、その措置につき委託者と協議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对外投资概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下属子公司贝特瑞(香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贝特瑞”)与 STELLAR INVESTMENT PTE. LTD.(以下简称“STELLAR 公司”)签署《年产 8 万吨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合资协议》,双方通过成立合资公司印尼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在印度尼西亚投资开发建设“年产 8 万吨新能源锂电 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 4.78 亿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 (xxx.xxxxxx.xxx.xx)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为争取更大程度的优惠政策,提高成品发货周转效率,降低合作项目的综合成本,经友好协商,香港贝特瑞拟与 STELLAR 公司签署《年产 8 万吨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合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将项目建设地点由“印度尼西亚 Morowali 县 IMIP 工业园区”调整为“印度尼西亚 Morowali 县 IMIP 工业园区和中爪哇省三宝垄市的肯德尔工业园区”,其中 IMIP工业园区建设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的半成品产线,肯德尔园区建设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的成品产线。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下属子公司拟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仍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并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及时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 基金托管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并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