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标 样本条款

电子标. 1. 本项目是远程开标,供应商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不必抵达开标现场。 2. 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使用《【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200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制作并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利用《【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2000》生成已加盖电子印章 PDF 格式投标(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规定签署和盖章。 1. 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使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2000》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进行签章和加密。 2. 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加密 HBT 格式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 投标截止时间后,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法接受投标 (响应)文件。 4. 远程电子开标须使用 CA 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xxxx://000.000.000.00/x0/)》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 《供应商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 21 说明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 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供应商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电子标. 14.1.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1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SDTF格式),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山东省政府采购省本级电子交易系统。 14.1.2 电子响应文件封面应由供应商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响应文件指定位置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14.1.3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电子标. 德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 购 人: 德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22 年 06 月 24 日
电子标.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 1 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SDTF 格式),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 统。 非电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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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XX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 0000000000

  • 电子指令方式总体约定 1、 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清算管理系统客户端发送电子指令,或基金管理人通过调用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数据接口发送电子指令。 2、 基金托管人向基金管理人提供客户证书,基金管理人认可使用客户证书及相应密码办理相关业务,不会否认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电子指令的效力。凡同时通过客户证书和密码认证的电子指令,均视作基金管理人所为,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 基金管理人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在安全的环境中使用客户端,采取及时更新防病毒软件、安装系统安全补丁等合理措施;设置安全性较高的密码,避免使用简单密码或容易被他人猜到的密码等;妥善保管客户证书及相应密码。如发生客户证书被盗用、密码泄露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进行证书变更和密码重置,在证书变更和密码重置之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当电子指令无法正常发送时,双方按传真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 別 記 個人情報取扱特記事項

  •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18 基金收益分配 23

  • 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 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 颅脑损伤导致植物状态 1 级 注:植物状态指由于严重颅脑损伤造成认知功能丧失,无意识活动,不能执行命令,保持自主呼吸和血压,有睡眠-醒觉周期,不能理解和表达语言,能自动睁眼或刺激下睁眼,可有无目的性眼球跟踪运动,丘脑下部及脑干功能基本保存。

  • 前目訂有損害賠償金額上限者,於法令另有規定(例如民法第 227 條 第 2 項之加害給付損害賠償),或一方故意隱瞞工作之瑕疵、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或對第三人發生侵權行為,對他方所造成之損害賠償,不受賠償金額上限之限制。

  • 定投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投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投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投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 有效期限 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