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牛和牛冻精 样本条款

种牛和牛冻精. 公司拥有集奶牛良种生产、科研、产品质量监督及技术推广为一体的奶牛中心,是我国重点奶牛繁育和推广中心。奶牛中心下辖种公牛站、良种场、奶牛新技术公司、奶牛胚胎工程中心、乳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等单位和部门,也是国内第一个建立的种公牛性能测定中心。截至 2015 年末,公司饲养包括 “黑星”、“空中之星”和“林肯”等世界名牛后代在内的优秀荷斯坦和其他优秀品种公牛 260 余头;具有年生产冻精 400 万剂(占全国 12%以上市场份额)、胚胎 1 万枚能力,开发并生产性控胚胎,雌性准确率达到 90%以上。同时奶牛中心拥有近 1,000 头规模的荷斯坦核心母牛群。奶牛中心常年进行牛冷冻精液和胚胎组合的生产销售,细管冷冻精液分装及冷冻设备全部由法国、德国引进,生产工艺及管理水平被农业部评为优秀。公司牛冻精的主要产品品牌是“BDCC”牌牛冷冻精液,“BDCC”牌牛冷冻精液,除满足北京市需要外,销售面积覆盖了中国 30 个省、市、自治区的 500 多个单位,国内市场占有率达 10%以上。2015 和 2016 年 1-9 月公司牛冻精产量分别为 270.82 万剂和 166.13 万剂、销量分别为 247.18 万剂和 201.05 万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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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治安保卫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 7 天内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 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 (2) 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

  • 契約之終止 本契約於下列任一情事發生時終止之:

  • 发行条款 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 事業契約書(案) を修正しました。

  • 处置特定资产的临时公告内容应当包括特定资产处置价格和时间、向侧袋账户份额持有人支付的款项、相关费用发生情况等重要信息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若侧袋账户资产无法一次性完成处置变现,基金管理人在每次处置变现后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48 一、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148

  • 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清算和交收中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签订《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用以具体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证券交易资金结算业务中的责任。 对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在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并在执行完毕后回函确认,不得延误。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全部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办理。 本基金证券投资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管人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及清算代理银行办理。 如果因基金托管人原因在清算和交收中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或违反双方签订的《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而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 基金出现超买或超卖的责任认定及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如果发现基金投资证券过程中出现超买或超卖现象,应立即提醒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发生超买行为,必须于 T+1 日上午 10 时之前完成融资,用以完成清算交收。 3、 基金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的责任认定及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时,有足够的头寸进行交收。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所需的合理时间。如由于基金管理人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如由于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托管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