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重病. 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罹患的突发性疾病或出现的症状,并 经医院医生诊断及证实被保险人罹患的疾病危及被保险人生命的。但不包括本附加合同生效前罹患的任何疾病或出现的任何症状及任何慢性疾病。
突发性重病. 指在本条款规定的保险期间内,首次罹患的疾病或突然出现的症状,并经医院医生诊断及证实该疾病或症状危及生命或其严重程度不宜继续原定行程,但不包括本合同生效前已经罹患的任何疾病或出现的任何症状,也不包括任何慢性疾病(包括但不仅限于冠心病、高血压、肝硬化、糖尿病、椎间盘突出症、哮喘等慢性疾病)。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共同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 在中国境外(包括港、澳、台)是指保险人认可的根据所在国家法律规定合法成立、运营并符合以下标准的医疗机构:
突发性重病. 指在本条款规定的保险期间内,首次罹患的疾病或突然出现的症状,并经医院医生诊断及证实该疾病或症状危及生命或其严重程度不宜继续原定行程,但不包括本合同生效前已经罹患的任何疾病或出现的任何症状,也不包括任何慢性疾病(包括但不
突发性重病. 指被保险人在本附加条款有效期间,在旅行时首次罹患的突发性疾病或出现的症状,并经医院医生诊断及证实被保险人罹患的疾病危及被保险人生命及不适宜继续原定行程,但不包括本附加条款生效前罹患的任何疾病或出现的任何症状及任何慢性疾病。
突发性重病. 指在保险期间内,首次罹患的疾病或突然出现的症状,并经医院医生诊断及证实该疾病或症状危及生命或其严重程度不宜继续原定行程,但不包括本条款生效前罹患的任何疾病或出现的任何症状,也不包括任何慢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冠心病、高血压、肝硬化、糖尿病、椎间盘突出、哮喘等慢性疾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医院是指保险人认可的,根据所在国家/地区法律合法成立、运营并符合以下标准的医疗机构:
突发性重病. 指首次罹患的突发性疾病或出现的症状,并经医院医生诊断及证实患者罹患的疾病危及本人生命,但不包括本条款生效前罹患的任何疾病或出现的任何症状及任何慢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