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0.1 款 样本条款

第 40.1 款. 现场勘察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勘察,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勘察现场,投标人因没有勘察现场而给自身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 己负责。 投标人 信用信息查询 1、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 xxx.xxxxxxxxxxx.xxx.xx )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网页打印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第 40.1 款. 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人成交公示发布后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 及结合市场行情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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