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设计依据 样本条款

系统设计依据. 本方案建设范围内的活动均遵守国家现行的规范与标准,对我国未制定的规范,则参照相应的国际标准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法发(2017)12 号 《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GB∕T 33777-2017 存储设备通用规范 GB∕T 379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存储安全技术要求 YDT 2165-2016《通信用模块化不间断电源》 YD/T1095-2018《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 GB50174-2017《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1199-2016《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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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轄法院 因本保險契約涉訟時,約定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住所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但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住所地在中華民國境外者,則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方: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中心

  • 信息披露情况 (9)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规定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 そ の 他 (1) 2.に示す資格を有しない者及び入札に関する条件に違反した入札は無効とする。

  • 合意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發生之消費訴訟,雙方同意以房地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