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样本条款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谈判结束后,所有参加谈判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第二轮报价(最后报价)。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谈判结束后,所有参加谈判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询价小组按照投标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成交候选人。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谈判结束后,所有参加谈判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30.1 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评审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评审价及技术指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30.2 评审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询价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24.1 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7.1 磋商小组将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出具评审报告,向采购人推荐 3 名 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出前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报告送至采购人,采购人 7.2 磋商后符合资格条件或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西藏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29.1 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低谈判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29.2 评审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评审小组集体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