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问题处理 运维人员将根据紧急问题级别,在最短时间内及时到达紧急问题现场,对问题进行诊断、分析,并解决问题,保证用户业务的不间断正常运行 样本条款

紧急问题处理 运维人员将根据紧急问题级别,在最短时间内及时到达紧急问题现场,对问题进行诊断、分析,并解决问题,保证用户业务的不间断正常运行. 具体时限要求如下: 系统一旦发生紧急问题,将立即启动紧急问题应急服务工作程序,运维人员在服务标准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作出响应,判断紧急问题原因,一线运维人员在现场进行相应的紧急问题处理,一线运维人员解决不了的问题,二线运维人员远程协助并解决问题。保证在服务标准规定的恢复时间内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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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满期净保费 未满期净保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 ×

  • 核查意见 经核查,对于 (1) 保荐人认为: 1、 控制权变更后,发行人与新的控股股东京东方将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高效协同,联动上下游,赋能全产业链发展,深化前沿技术合作,致力成为 Mini/Micro LED 显示和解决方案领先者; 2、 京东方本次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取得华灿光电控制权,契合 Mini/Micro LED 市场发展态势,也有利于落实其 MLED 业务发展战略;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放弃控制权主要是为了助推华灿光电协同上下游产业链资源、加快前沿技术研发及产品落地,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争取未来实现投资浮盈收益的同时,也能为珠海当地产业落地、产业链发展发挥积极促进作用。双方促成本次控制权变更具备合理性; 3、 2021 年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更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更也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在业务拓展、生产运营、资金管理、人才管理等方面已采取应对措施,以保障生产经营稳定性。 (2) 3),保荐人、发行人律师认为: 1、 京东方拟认购华灿光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72,070,935 股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本次发行完成后,京东方和 NSL的股份锁定期限均为 18 个月,在上述期限内,京东方通过直接持有华灿光电股份并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控制的华灿光电股份数量不会减少,相关期限安排互相匹配。 本次发行完成后,在华发科技产业集团和和谐芯光持有华灿光电股份且京东方及其关联方为华灿光电实际控制人期间,华发科技产业集团和和谐芯光已承诺不会单独、共同或协助第三方谋求华灿光电的控制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京东方将拥有公司控制权且可以控制董事会进而全面参与日常经营决策,认定京东方为控股股东的依据充分,符合《注册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2、 京东方实际控制人为北京电控,本次发行完成后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的信息披露准确。 公司与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不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出承诺。

  • 税收优惠 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情况主要如下: 公司名称 税种 相关法规及政策依据 减免幅度 有效期限 葫芦岛深能北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 年度为葫芦岛公司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2017 年度 免缴企业所得税。 2017 年 5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大同阿特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汉能邳州市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2.5%。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淮安中能环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2.5%。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沛县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2.5%。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大丰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4 年度为大丰太阳能公司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 2016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 (2015)78 号 在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 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相关规定时,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收入实行 100%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提供垃圾处置劳务取得的垃圾处置费,实行 70%增值 税即征即退。 2015 年 7 月 1 日起 能源环保公司 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3 年度为能源环保公司宝安二期电厂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2016 年度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 为 12.5%。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武汉环保公司 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 (2015)78 号 提供垃圾处置劳务取得的垃圾处置费,实行 70% 增值税即征即退。 在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 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相关规定时,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收入实行 100%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015 年 7 月 1 日起 武汉环保公司 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3 年度为武汉环保公司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 2016 年度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2.5%。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深能北方(兴安盟)科右中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3 年度为科右中旗开发公司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 度,2016 年度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7.5%。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深能北方(通 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1]58 号)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条件,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深能北方(满洲里)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1]58 号)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条件,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深能北方(锡林郭勒)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1]58 号)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条件,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4 年度为锡林郭勒开发公司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2016 年度免缴企业所 得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龙岩新东阳环保净化有限公司 (新东阳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2]10 号)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4 年度为新东阳公司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2016 年免缴企业所得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CPT 公司下属子公司 增值税 《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装机容量为 5 万千瓦 (含)以下)生产的电力可按简易办法依照 3% 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 福贡县恒大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1]58 号)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条件,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福贡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1]58 号)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条件,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深能(滕州)能源有限公司(滕州能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6 年度为深能 (滕州)能源有限公司一期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2016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高邮协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 (2015)78 号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政策。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 泗洪协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 (2015)78 号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政策。 2016 年 3 月 1 日起 邢台县永联光伏发电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 年度为邢台县永联光伏发电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 收入的纳税年度,2016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沛县苏新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 年度为沛县苏新光伏公司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 年度,2016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阿特斯泗洪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 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 年度为阿特斯 泗洪光伏公司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2016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云南华邦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1]58 号)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条件,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盈江县秦瑞户撒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1]58 号)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条件,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禄劝小蓬祖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1]58 号)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条件,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金平康宏水电开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1]58 号)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条件,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市新资源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 年 版)》 粉煤灰销售收入减按 90%计入收入总额计缴企业所得税。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

  • 风险揭示内容 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本着“恪守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理财产品财产,但并不对本产品提供保证本金和收益的承诺,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一定程度的损失,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5,493,173.41

  • 機關辦理付款及審核程序,如發現廠商有文件不符、不足或有疑義而需補正或澄清者,機關應ㄧ次通知澄清或補正,不得分次辦理 其審核及付款期限,自澄清或補正資料送達機關之次日重新起算;機關並應先就無爭議且可單獨計價之部分辦理付款。

  • 生效条件 本协议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

  •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5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 风险揭示内容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的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产品延期风险、投资标的特有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理财产品中银理财内部风险评级为 2 级,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中低风险产品,出现本金损失的概率较低,且有一定净值波动率。上述风险评级和相关描述,均为中银理财内部评级。该产品通过代理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 本理财产品不保证资金本金和收益,如出现所投资的金融资产未按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收益或提前终止等不利情况,则将出现理财收益为零或本金损失的可能,并存在被提前终止的可能。请充分认 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示例 本理财产品最不利投资情形为所投资的国债、信用债、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证券投资基金、权益类资产等金融工具出现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或发行人违约等极端情况,本理财产品收益可能为零,本金 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