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型投資商品文件為立約人之合法、有效及具約束力之義務;根據其條款,該等義務可被強制執行(受制於適用破產、重整、無力償債、延期償付或一般情況下影響債權人權益之相類法例,在強制執行之可能性方面亦受制於通常適用之衡平原則) 样本条款

結構型投資商品文件為立約人之合法、有效及具約束力之義務;根據其條款,該等義務可被強制執行(受制於適用破產、重整、無力償債、延期償付或一般情況下影響債權人權益之相類法例,在強制執行之可能性方面亦受制於通常適用之衡平原則). 6. 立約人並無審理中或據其所知無潛在之任何在法律上或在衡平法上、或由任何法院、法庭、政府機關、機構、官員或仲裁人審理之訴訟、或法律程序,可能導致本結構型投資商品文件或其履行結構型投資商品文件所定義務之合法性、有效性或強制執行之可能性,或履行結構型投資商品文件內之義務之可能性造成疑問或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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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与送达 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 取引金融機関 第11条 当企業体の取引金融機関は、 とし、共同企業体の名称を冠した代表者名義の別口預金口座によって取引するものとする。

  • 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 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 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天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日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 附 件 附件一:承诺函 承诺函

  • 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1、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制定。

  • 完成期限 完成期限 完成期限

  • 補償条項 第2条(保険金を支払う場合)

  •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分红进行账务处理并核对后,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现金红利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将资金划入专用账户 3.基金管理人在下达指令时,应给基金托管人留出必需的划款时间。

  • 補償内容 ①保険金をお支払いする主な場合

  • 托管协议的终止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应当终止: 1、《基金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