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代理人 样本条款

總代理人. 基金系列 短線交易規範 富盛投顧 先機環球 (AS、BS) 投資於基金應限於以長期投資。本公司將採取所有負責之措施防制短期交易。過度的、短期的(或擇時交易)進出交易基金或其他不正常的交易可能干擾投資組合投資策略,增加支出且損及所有股東之投資報酬,包括長期持有不會產生這些支出的股東。為降低對基金及其股東的傷害,本公司保留拒絕任何投資人申購股份(包括基金間之轉換請求),無須事先通知,尤其是當其認為該交易活動已經或可能對基金造成干擾。股東若有於申購日起21日內贖回其股份之情事,則就此目的而言,最後申購的股份應視為任何贖回之標的,本公司得拒絕接受該股東所為之其他股份申購。
總代理人. 台灣摩根士丹利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所在地: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 0 號 00 樓及 00 樓之一。3.
總代理人. 基金系列 短線交易規範 安本標準投信 安本環球 (GG) 管理公司採取多項用以保護基金免受投資買賣策略不利影響的政策及措施,包括稀釋調整。有關稀釋調整的進一步資料可參閱以下「稀釋調整」一節。當管理公司同意對機構或其他類似之交易調降期初費用時,登記之持有人的交易策略將被密切地監控,以確保於短線交易之策略顯而易見時,檢討業務條款。管理公司相信該等政策能提供基金相當的保護以避免短線交易。逾時交易為不合法之舉,因其違反本公開說明書的規定。董事會將盡其合理的努力確保逾時交易不會發生。該等程序的有效性會被密切監 控。
總代理人. 基金系列 短線交易規範 駿利亨德森投顧 駿利亨德森 (TT、VV) 本公司盼望投資人都能抱持長期心態從事基金投資。過於頻繁及/或過於短線的交易行為不僅會打亂基金操作策略,更會無端增加基金費用負擔和影響投資獲利,帶來對其他股東,尤其對長期股東的不公平後果。同時,本公司亦保留對任何申請人或股東不經通知,逕行拒絕其購股申請和股份轉換申請的權利。舉例來說,一旦副投資顧問確信某筆交易由於交易規模、交易頻率或存在其他因素,會讓基金從事投資時無法完全遵照基金投資政策進行,或讓基金受到其他不好的影響,此時本公司就會拒絕受理這筆購股委託。 短線交易規範如下:30日曆日及美金10萬元(約當金額)。在任一90天內同一客戶執行二次短線交易時,將發出通知信予銷售機構 ,若同一客戶後續再次執行短線交易時,將永久限制該客戶申購及轉入本基金。 無代理機構 (已下架基金) 天利(盧森堡)、天利投資 (UU、UV) 因應短期市場波動而進行的重覆股份買賣稱為「揣測最佳時機」。於交易截止時間及/或評價點後處理的認購稱為「逾時交易」。基金的股份並不擬用作揣測最佳時機或逾時交易。授權公司董事訂有關於揣測最佳時機及逾時交易的政策。其政策訂明授權公司董事可拒絕接受被其合理地相信從事揣測最佳時機或逾時交易的人士所提出的股份申請,而授權公司董事將積極監控交易模式, 以協助維持股份價格的穩定性及完整性。
總代理人. 基金系列 短線交易規範 德銀遠東投信 德意志 (AN) 本投資公司嚴禁所有的擇時交易及短線交易,若客戶行為有此一嫌疑,本公司保留拒絕申購或轉換指示之權利。如遇此情況,本投資公司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保護該子基金之其他投資人。 於7 日(日曆日,含7 日)內進行同一基金買賣之交易,惟以下狀況不納入短線交易控管範圍: 1. 貨幣市場型基金、類貨幣市場型基金及指數股票型基金(ETF) 2. 定期(不)定額、定額(不)定時交易 3. 同一基金不同股份類別間之轉換,或同一基金買回再轉申購同一 基金 4. 事先約定條件之電腦自動交易投資 5. 經本公司公告將清算或合併之基金。 若單一客戶每季符合短線交易定義之交易達6次(含)以上者即可能列入審查判斷,通知客戶(或銷售機構)進行勸導並應將該客戶交易納入持續觀察名單。若發現該觀察名單內之客戶持續2季以上皆呈現短線交易模式,總代理人得決議對該已建立短線交易模式客戶之處理方式。
總代理人. 基金系列 短線交易規範 百達投顧 百達 (AT) 本基金及管理公司禁止擇時交易及其他不當行為。藉由利用計算資產淨值之系統的不完善或缺失,而持續買進和賣出股份,該等作法亦被稱為擇時交易,其可能會擾亂投資組合的投資策略,並導致增加基金負擔之成本,從而損害了基金長期投資者的利益。為了防止此種作法,在有合理懷疑之情形下,於其懷疑有類似擇時交易之投資發生時,董事會有權保留暫停、取消或拒絕明顯且頻繁買入與賣出的投資者所提出之申購或轉換指示。作為平等對待所有投資人之擔保者,董事會將採取適當措施,以確保(i)本基金所面臨之擇時交易作法,受到適當且持續之方法控制,及(ii)設置適當的程序和檢查,以減少本基金受到擇時交易之風險。自105年4月1日起,於中華民國採行較具體之適當措施為:「最終投資人對於同一檔子基金,申購日與贖回日間之日數差距,少於7日或其他本公司隨時決定之期間,將可能被認為有短線交易嫌疑」。對一定金額或單位數以上、或一定期限內被多次偵測到有短線交易嫌疑之交易申請進行個別審核及處理,如以警示信函通知;此外,本基金保留權利:a) 酌情拒絕任何股份申購申請;b) 隨時買回在違反短線交易之下購入的股份。
總代理人. 基金系列 短線交易規範 安本標準投信 安本環球 (GG)
總代理人. 基金系列 短線交易規範 大華銀投信 新加坡大華 (AH) 本公司非以短期投資之方式經理各基金,故不建議投資人為擇時交易(即投資人以短期買進或賣出基金單位之方式賺取價差),因該等交易可能損害其他投資人長期投資之利益。此外,短線交易將增加各基金之總交易成本,例如交易佣金及被其他投資人所吸收之其他成本。尤其,大量的擇時交易可能導致各基金現金流量之大幅波動,進而干擾長期投資人之投資策略並造成損害。基於上述理由,本公司可能實施內部措施以監控擇時交易。如任何限制擇時交易之內部措施會對各基金造成顯著變更(如法案之規定),本公司將於實施前至少一個月通知持有人該項內部措施。本公司將不時檢視本公司之擇時交易政策,持續盡力保護各基金投資人之長期投資利益。
總代理人. 基金系列 短線交易規範 路博邁投信 路博邁 (AR、BR、CR、ER) 「路博邁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總代理人」)採取以下標準評估任何潛在存在之短線交易。路博邁投資基金可能會不時採用其他標準,總代理人並會進一步通知銷售機構。總代理人會將任何潛在之短線交易(包括任何將採取之行動)通報由境外基金評估。申購後14天內之任何買回將被視為潛在之短線交易活動。為免疑義,以下活動並非短線交易活動:(1)依先前協議透過電腦自動進行交易之投資,(2)透過定期定額進行之投資,以及(3)在同一支基金內進行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