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产品 样本条款

经销产品. 产品名称:护固莱士、安普莱士、伽玛莱士、法布莱士、海莫莱士。
经销产品. 1) 产品名称:人血白蛋白(安普莱士)、人凝血因子Ⅷ(海莫莱士)。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299,869,640.00元(含税)。 上海莱士如果在本协议期间内生产外用冻干纤维蛋白粘合剂(护固莱士)产品,双方将对具体销售价格和数量另行协商。 2) 在本协议期间,上海莱士同意向广州医药销售及广州医药承诺从上海莱士采购人血白蛋白(安普莱士),且广州医药每一个季度需一次性采购上海莱士的所有可售库存货或不低于承诺采购白蛋白总量的三分之一,直至完成承诺采购白蛋白总量;若广州医药连续二个季度没有完成本协议约定的采购数量或一个季度内没有采购,广州医药构成违约。 3) 在本协议期间,上海莱士承诺优先供应广州医药人血白蛋白(安普莱士)产品,在未达到本协议约定的白蛋白总量之前,上海莱士承诺不向第三方发货。 4) 在本协议期间,上海莱士同意向广州医药销售及广州医药承诺从上海莱士采购人凝血因子Ⅷ(海莫莱士),且保证每一个季度一次性采购数量。若广州医药连续二个季度没有完成协议约定的采购数量或一个季度内没有采购,广州医药构成违约。
经销产品. 名称:浴用松脂粉质量: 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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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陶支行

  •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自动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 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 相关信息的通知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号码、券商名称、佣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其中交易单元租用应至少在首次进行交易的 10 个工作日前通知基金托管人,交易单元退租应在次日内通知到基金托管人。

  •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 (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 1(全称): (供应商) 乙方 2(全称): (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 3(全称) (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 产品代码 WFZQ2022004】

  • この契約の履行に関して発注者と受注者との間で用いる言語は、日本語とする この約款に定める金銭の支払いに用いる通貨は、日本円とする。

  • 暂停估值的情形 1、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 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 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4、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