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风险揭示内容 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本着“恪守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理财产品财产,但并不对本产品提供保证本金和收益的承诺,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一定程度的损失,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上市交易的费用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上市交易的规则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
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基金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托管人 本理财计划的托管人为招商银行。 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主要职责 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包括账户开立、资金保管、资金清算、估 值核算等理财产品托管服务。 投资管理人为理财计划资金管理之目的,以本理财计划的名义在托管人处单独开立资金账户,理财计划资金的一切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接收募集资金、划付对外投资资金、缴纳理财计划税费、接收理财计划回收资金、支付理财计划费用以及向份额持有人划付理财计划利益分配款项,均必须通过该账户进行。
监督管理 交易所按照本办法、相关业务规则对做市商进行监管,做市商及其所在期货公司会员应当配合交易所进行监管。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